螺蛳粉忠实粉丝们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可以落地了。这场乌龙除了物种名称的分类较为复杂外,还与人们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太熟悉有关。实际上,名录上还有更多的野生动物并不为大众所熟知,所以极有可能出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保护动物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而人们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伤害了它们。无知者无畏,往往就有可能演变成无知者犯错。
野生动物保护不应该成为一句空话,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是众望所归,人们也迫切需要指导性的意见。但是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又会涉及到更多人的命运。
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法律亟须完善
禁食野生动物,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成为大众焦点。不久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
关于龟、鳖、蛙等两栖动物是否属于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的能否继续销售、食用等问题,时刻牵动着养殖户的心。等待着政策落地、梅花鹿不知如何处理的养殖户,已经做好最坏打算。准备将虎纹蛙做成有机肥无害化处理的养殖户,心系竹鼠养殖脱贫致富的养殖户,这些人的命运一下子汇聚在“禁野令”下。所以,如何禁,该禁哪些,这些问题亟须回答。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正在征求意见,但是否能解答养殖户心中的疑问,对野生动物养殖行业给予规范指导,还要看最后结果。
2月25日在深圳人大网上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23条,列出禁食“黑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除了“黑名单”,还列出了可食用动物及其制品的“白名单”。3月19日,绿会政研室针对北京市园林局2019年12月19日公布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递交建议稿,提出13项建议,囊括了严格规范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落实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