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学生正进行听力考试。
根据西大政策公报栏(policy gazette)显示,「学术诚信」(academic honesty)是指在学分或非学分课程、项目、论文及研究中承诺不弄虚作假和从事欺骗行为,「这些行为违反大学社会基本的伦理原则、损害他人成果的价值」。
在考试中作弊是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之一,包括在开卷考试中未经监考老师许可,翻看教科书及辅导性质的笔记;在考场中、附近厕所等处隐藏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以及未经授权的拥有或使用考题、答题纸。
如课程老师发现学生涉及作弊行为,可与所属学院学术诚信顾问(Academic Integrity Advisor)或主任(Chair of the Department)讨论,采取「警告、要求学生重做、或判成绩不及格」等处罚。
主任在确认事件后,可在学生成绩栏标注「不及格(学术不诚实)」的字样,同时告知学生该份报告将被学校保留。如情节严重,处罚还会上至停学或开除学籍、并永无再获录取的机会。
不服判决的学生可在收到处罚的3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学学生纪律委员会(UBSD)申请上诉。同时,学生会被建议谘询申诉专员(Ombudsman),申诉专员为设在学校中的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机构,负责指导学生的权利和责任、及告知大学规章、政策和程序。
赞一下
4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