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日记:人类官能中最具欺骗性的是记忆?
2022-11-20 06:55:16
来源:简·莫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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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2020年11月20日,作家简·莫里斯在家中去世。今天正值她逝世两周年。简·莫里斯以130天每日一篇的日记形式,记录了她的晚年生活,一组生动的回忆。

简·莫里斯(Jan Morris,1926年10月2日-2020年11月20日)

第34天

人类所有官能中最具有欺骗性的,我开始觉得吧,就是记忆。我敢肯定,我们每个人都会意识到,年纪越大,记忆就越不可靠;很多事情都显示了记忆衰退,比如忘记熟人的名字和面孔,有时忘记事先定好的约会,甚至忘记上楼是要干什么。而就我自己来说,我开始发现我的记忆有误导性,不但偏离、歪曲事实,有时还是完全错误的(当然,没造成什么坏处)。

我想,这也许和我的职业有一点关系吧。我这一辈子都在职业性地使用记忆,最主要的目的是服务于——没羞没臊地自夸一句——我的文学艺术。这也不算什么不同凡响的艺术,但它的确对字、词、句的音韵和节奏要求非常高,所以我喜欢把我的写作内容大声读出来,特别是在洗澡时,因为浴室空间密闭,回声效果好。而且我觉得,我的记忆理所当然、自然而然地在内、外两个方面重塑了我对过去的回想。

今天早上我开始思忖,这种写作技巧我用了那么多年,有没有可能将我引入歧途,从而制造出了虚假的内容?昨天,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也是我的同辈)多年来第一次拜访我,我们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一起作战,还在盟军占领的威尼斯征用了一幢房屋住下。他是职业军人,出生于军人家庭,后来在英国著名的骑兵团里步步高升。至于我,终究只是个作家。昨天我们在一起,我兴致勃勃地谈起了七十年的友谊,回忆起了往事的点点滴滴,可是在这一片热闹中,我偏偏想到,我们俩在回想当年威尼斯的经历时,浮现在大脑中的景象是截然不同的。

我们俩所记起的经历都是真实的,可是这么多年来,两种不同的人生已经重塑、改造了我们各自的记忆;两个老朋友,一个昂首阔步,一个跌跌撞撞,在时间之网中各自前行,收获了自己特有的记忆之果。

第44天

毫无疑问,一位不速之客已来到崔芬·莫里斯老宅,和我们住在一起。那就是老年痴呆症,它牢牢攫住了我亲爱的伊丽莎白。她虽然大部分时间看上去一切正常,但就像世界上无数老年人那样,一阵一阵地受到老年痴呆症的困扰。这种遭遇固然悲惨,不过有时也让人忍俊不禁,下面就是一个例子:

昨天上午,广播电台播放了我的访谈节目,我谈的是我的惯常主题:早已被世人遗忘的大英帝国。不是我自夸,这节目不但引人入胜,还能让人有点小感动。昨天傍晚有重播,我觉得伊丽莎白会想听一听,所以吃完了晚饭,我们舒舒服服坐在沙发上,开了收音机,听我的访谈节目。节目中穿插着精选音乐,我听着感觉相当惬意。半小时后,节目结束,我问我亲爱的伊丽莎白:“觉得怎么样?”

“嗯,还行,就是有点拖时间,短一点就更好了。”她想了想又说,“话说,那个唠唠叨叨的家伙是谁?”

好吧,我的小甜心!这就是老年痴呆症的真实写照。我有什么办法,只能苦笑啦。

第72天

哈哈!我今天闹的洋相真是让我大笑不已。今早天气非常坏,呼啸的飓风让老房子瑟缩成一团,收音机里播放着风暴预警,周围东西吱吱嘎嘎晃着,窗外的树疯狂地东摇西摆。海面变成了灰蒙蒙、黑乎乎的一大片,整个世界看上去没有一个活物,连蜷着身体的奶牛都看不见。

我一人在家,打算开始我每天千步快走的例行锻炼——这我从未间断过。如果我出门在外,我就另找路线,不过我总是跟着自己的节奏,和着头脑里的进行曲往前走。

那么今天呢?我绝望地看着外面的景象。这样的大风天气,一定要出去吗?就今天一次,我偷个懒,老天爷会原谅我的吧?我在心里哼唱的轻快曲调会不会变得沉重,《希望与荣耀的土地》 会不会支离破碎?上星期我已年满92岁了,今天情况特殊,偶尔漏一次也是可以的吧?不过,我虽然身体软弱,不足以外出锻炼,但也意志软弱,不足以彻底放弃,所以只得求个妥协。我想,在外面车道上走一千步不见得比在屋子里走一千步更高超,所以我就在崔芬·莫里斯老宅里放满了东西的两层地板上,昂首挺胸、一板一眼地走路锻炼。

这样还真有趣呢!我吹着口哨,绕过沙发,穿过岛屿一样的书架,颤巍巍地走上旋转楼梯,又从木楼梯下来,左、右、左、右,从不停留……撞翻了一个花瓶和两盏台灯,连带墙上的肖像画摇摇欲坠……数着拍子,扳着手指计算步数,口哨有时变成了唱歌,上气不接下气,但胜利在望!最后,我成功走到了一千步。

我对窗外呼啸的狂风说,“一边去吧!”然后开始煮咖啡。

第109天

对我来说,每天写一篇日记正变得困难起来,这也无须隐晦。一来是因为我年岁渐长,可写的东西越来越少,二来是因为从我所处的小小角落来观察,广阔的世界显得越来越一成不变。不过,我敢说任何写日记的人都会承认,每天记一点文字作为备忘绝对是一种精神享受。就算度过了极其无趣的一天,只要我坐下来写日记,无趣就变成了有趣;要是你这可怜的读者看了我的满篇唠叨之后也不觉得有什么趣味,那我也没办法啦!

我家楼下的图书馆里有一书架的日记作品,除了著名的塞缪尔·佩皮斯日记,还有弗朗西斯·基尔维特、乔治·奥威尔、伊夫林·沃等人的优秀作品。在我看来,这些日记作者都在日记写作中得到了极大的精神享受——也许在他们眼里,写日记就是日后写书的一种试练。

不过,有时候日记作者像我一样以“雷打不动”的自制力聊以自慰。在我看来,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就是这样一位。1829年,他有一次好几天没有记日记,因此心灰意冷,“好几个月都没有写一篇新的”。

我可以理解他的沮丧心情,可是话又说回来,那段时间他也没有什么大事好记下来啊。等到他重拾信心,恢复写日记习惯时,他回想那段停写日记的日子——确实不值一写!

可是“雷打不动”的自制力所带来的满足感毕竟凌驾一切,司各特爵士和我都不能抵挡。司各特爵士在书中写道:“见鬼!被打败的感觉可不好受,好吧,我要振作起来。”于是,他重新拿起了笔,构思一篇新的日记,而我也和他一样,神气活现地坐回电脑前——如愿以偿地成为自制力的忠实拥护者。

简·莫里斯在威尔士的家中写作

第127天

昨天,我写完第126天的日记时,差一点就决定将那一篇作为全书结尾,写上两个大字“剧终”或者大喊一声“先生们,打烊了!”。安德鲁·马维尔 在诗中提出,生活之路不妨以一棵树为终点,从此不再辛苦忙碌;我很认同这一看法,因此昨天的西卡莫槭就可算作一个终点。可是,不行!我记得马维尔还说过,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精彩纷呈的生活,那我就继续吧。

今天上午阳光明媚,我就来写一下感恩。现在,我身体平衡性堪忧,走路都拄着手杖,这本是公开宣示我年老体衰,大家却都体谅我、关照我,让我心里暖暖的。不但我的威尔士同胞对我亲切照顾,而且不管我走到哪里,遇到的陌生人都为我提供帮助。大型卡车在我面前猛地停下,让我过马路;流里流气、不修边幅的年轻人主动为我开门,长得凶神恶煞的汉子扶我上台阶;就连看上去不太好惹的大妈都允许我插队!

对这些好心人,我无以为报。我根本不可能再次碰到他们。我的手杖宣示我年老体衰,而他们慷慨相助,遵从了本能的善心,也证明了我的观点:四海一家,人心向善。

第130天

人们热爱威尔士,这固然可喜可贺,但其中也有令人不解之处。大家都知道威尔士人对自己的威尔士特质十分自豪,可是,自诩拥有威尔士特质的人也很难说清楚,他们这种自豪感从何而来。威尔士到底有什么特别的?是山水风光?是人文历史?还是威尔士语?其实,现在很多威尔士人的居所平淡无奇,甚至可以说是令人作呕,而且大多数威尔士人已经不太会说威尔士语了。

那么,威尔士特质在抽象意义上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这一本质为什么能够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呢?莎士比亚在剧作《亨利五世》中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威尔士人弗鲁爱林,他不忘提醒读者,这个角色看似气势汹汹,其实具有强韧的性格。威尔士人常以“hiraeth”来概括威尔士特质,这一单词在词典中的释义是“期盼”或“念旧”。而在我看来,威尔士特质更微妙、更复杂,是一种全民族的嗜好;我拥有一半威尔士血统、一半英格兰血统,这就给了我一种跨越民族界限的角度,来思考威尔士特质的种种绝妙之处……

地理因素当然是威尔士特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威尔士是一个岛,一个“不是岛的岛”。它三面环海,一面接着英格兰,其居民开放包容,并不具备“岛民”的狭隘心态。威尔士人热爱家乡的感情十分强烈,但不致蜕变为种族主义,当然,因为英格兰游客无孔不入,威尔士人难免对英格兰人有点意见。威尔士人普遍欢迎外国人来访,有时甚至对外国人怀有崇敬之情。在北边的克里基斯,18世纪女孩们热衷的是21点扑克牌游戏;在南边的卡的夫,虎湾黑人社区繁荣发展至今;在以基督徒为主体的威尔士社会中,许多上进有为的犹太人取得了成功。当然了,威尔士也存在偏见和歧视——哪儿没有呢?一百年前,虎湾就发生过种族骚乱。不过,威尔士特质中并不包含偏见和歧视!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威尔士特质本质上是一种理念,或诸多理念的一种精粹;几百年以来,经过历代传承,这些理念已强大到能够创造意象、塑造感情、决定行为、生成历代相传的文化象征。威尔士特质蕴含着语言和山川的力量、历史传说的魅力以及一体同心的兄弟情谊对于人心的永恒召唤。威尔士的基督教圣人、足球运动员、诗人、巫师、山羊、矿工、歌唱家、仙女和魔法故事——这些都体现了威尔士特质,都会永远与我们同在,而我们这些威尔士人则沉迷于其中。威尔士,我们父辈的故土!古老而辽阔的威尔士不但风景秀丽,而且孕育了顽强不屈的精神,它的人民还很有幽默感呢。

这样的家乡,怎不叫人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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