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央行和外汇局新规 主旨防洗钱
2017-07-03 09:32:04
来源: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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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对于网传所谓“7月日期单日往外汇款不能超过1万美元”,外汇局相关人士辟谣称,外汇局没有新版本的《个人购汇申请书》。外汇局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不变。境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购汇需求申报后,直接在银行办理年度总额之内的购汇;超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

购汇提款方面,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先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此外,对于个人跨境汇款,依据2006年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跨境汇款不存在年度额度。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同时,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境内个人办理购付汇业务时,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也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银行据此审核境内个人购付汇交易真实性背景,依法为个人办理外汇汇出业务。

业内人士分析,上文提到的新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其修订版的主要变化之一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这一规定被某些人曲解成“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减小”及“5万元以上跨境汇款将受限”等不实信息。

境外提现和消费超1000人民币须上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6月2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详细报道参见:http://news.yorkbbs.ca/local/2017-06/1764683.html)

看懂了吗?和前面央行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一样,海外的亲们只要不是洗钱,逃税,该怎么刷卡还是怎么刷卡,该怎么消费还是怎么消费,这些报告对你来说完全没有影响!所有这些报告都是由金融机构向央行或外汇局报告,完全不用你自己操心!

所以,看了本文,大家应该对7月开始实施的这些政策弄明白了吧?其实这些政策对于我们普通人几乎没有影响,还是放心玩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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