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市政事务委员会(OMB)下令,他们需要申请建筑许可,否则多伦多市府可以派人拆除僭建部分,费用由他们支。曾士钧不服,官司于是展开。
经过7年诉讼,用了逾20万律师费。曾氏夫妇出庭18次,他们向市府作辩指不知在其后园重建旧建筑前,要首先向市府提交申请。但市府官员则指控他们明是知道的,漠视规例。7年官司里,曾氏夫妇每次都是被判犯规而要清拆僭建部分。但他们没有放弃,每次都提出上诉。
他们现职律师兼业主之一的女儿Pauling Tseng,在漫长法律战中扮演重要角色,期间夫妇因为官司压力却赔上健康。
在安省市政委员会听证会上,Pauling曾经侵犯人权、违反《人权及自由宪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为由,驳斥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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