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官不接受这种说法。他认为,市府要求入内检查,是为了履行责任,确保这户人家新的建筑物不会造成危险,保证居民的安全。没有理由可以说明,为何市府的检查会影响他们的健康。如果由于检查人员的到场会让老人不舒服,他们不妨短暂离开。
由于上诉方无法提供新的证据,法官判决曾士钧支付1万元堂费。
改用途重建或扩建屋主须先申请
根据市政府网站的资料,当住宅需要作出以下修改时,都要首先申请:
(1)重新兴建整座住屋
(2)扩建现有住宅
(3)架构上作出修改
(4)对住宅装修、维修或增加设施
(5)清拆或搬走整座或部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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