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卖家钻法律空子 公证人背70万的锅
2017-03-29 09:32:28
来源:约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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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最近,平静已久的温哥华再次成为人们的焦点,这次,还是因为房地产。事情是这样的:万能的加拿大税务局在审查一桩房产交易时,发现此房产在交易中漏交了69.5万加元的税款,于是国税局向买家追偿。

但是,买家也是一脸蒙蔽,在查清楚原委后,发现是因为公证员在调查该房产卖家是否属于纳税居民时未尽责,于是,他们将该公人告上法庭,最后,卑诗省最高法院判决公证人支付加拿大税局欠收的69.5万加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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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未落实卖家身份

根据卑诗省最高法院的判决文件上显示,李姓及毛姓两名买家,在2014年11月3日签署了一份合同,购买位于温哥华的一栋556万元的物业,并于同年11月17日成为了该物业的所有者。

同时,一位刘姓(Tony Liu)的公证员负责办理他们这桩交易,主要是将卖家的物业所有权转移给买家手上。双方的合约要求公证员按所得税法规定,查询卖方的居住身份。但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

这名公证员没能发现,该物业的其中一个卖家当时并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因此,在该物业出售时,加拿大税务局自然没收到这笔应纳的税款。于是税局要求该物业的现任业主支付这笔欠税,合计69.5万加元。

此时,这两名买家随后将刘姓公证员告上法院,称他们也是受害者,是公证员在核查卖家身份时并没有尽责,而直接导致税务局漏掉了这近70万的税款。

对此判决,法官在判决书中解释说道:被告(公证员)在交易中同意做“合理调查”,但是并没有执行,同时,也没有告诉原告(现任业主)其潜在的税务责任。现在因为发现当时所有权转移时,其中的一个卖家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原告被要求纳税,被告明显违反了当时与原告签署的合约,因此要对造成的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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