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为何不能打伤人 一定要打死人?
2016-07-09 07:38:37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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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内两名非裔遭警枪杀,很多人质疑为何警察不能开枪伤人,一定要打死人吗? 图为一名男子高举的抗议牌写着:“停止杀我们”。(美联社)

在两名非裔男子48小时内陆续遭警察枪杀后,很多人质疑警察为何未被训练开枪伤人,而不是定要置人于死地。

前纽约市警局长凯利 (Ray Kelly)说,与这两宗案不同的是通常警察认为必须使用致命武力时,嫌犯并没那么靠近。目前还有太多细节不得而知,无法确定明尼苏达州和路易斯安纳州警察使用致命武力的决定是否有正当理由,但是“情况看来不妙”。

凯利说,警察受训要阻止危险、威胁生命或谋杀行为,全美所有警局都是如此训练。

圣路易密苏里大学教授克林杰 (David Klinger)指出,任何时候只要开枪,就被视为致命武力。开枪打伤人无法阻止进行攻击的人,而警察要阻止危及他们、伙伴或民众生命的威胁。

凯利也说,由于风险太大,很难训练警察开枪伤人。克林杰称,如果某人生命有危险,只是开枪打伤想杀人的对方,无法阻止对方的行动。而且警察若把枪瞄准躯干以外的部位,射错的风险大为提高。不过瞄准胸部,意味嫌犯受到的伤很可能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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