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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26年经理被变相解雇 状告麦当劳五年终获赔偿 | ||
据相关媒体报道, 一名在麦当劳工作长达26年的前麦当劳经理因被迫离开,而将其雇主告上法庭。 据悉,现年66岁的布瑞克(Esther Brake)五年前离开麦当劳时,她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接受降职,从经理职位降到助理,由一名曾接受过她培训的年轻职员任上司,要么选择离职。
这位在麦当劳多间餐厅干了26年的经理,最终还是离开了。 Esther Brake表述说自己在麦当劳曾连续7天每天12小时地工作,她总是把工作摆在第一位,被迫离职对她来说是个屈辱。 布瑞克从1986年起就在纽省的一家麦当劳连锁店工作,从低层干起一直做到连锁店经理。作为经理,她每天7点前开始工作直到傍晚7点,年薪5.3万,加班没有加班费。 但是,布瑞克于2012年失去了工作,在此前一年她工作考评获差,这是10年来的首次。她后来被调到渥太华一家沃尔玛店内的麦当劳当负责人。这是麦当劳表现最差的几个连锁店之一。但即使她负责的这店在各方面达到了公司设定的高标准,她还是被告之要被降职,她不得不向她自己培训过的更年轻的经理们汇报工作。而且福利明显少了。 日前,还有媒体报道,高等法院法官菲利普斯(Kevin Phillips)认为,对布瑞克的降级是预定的,该店有意让她工作失败。因此,菲利普斯裁定店方变相解雇布瑞克,应支付其20个月的薪水和福利。变相解雇是表示员工的工作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被迫辞职。从本质上说,布瑞克就是被无理由的解雇,因此,雇主需支付遣散费。 本周,安省上诉法庭维持早前渥太华一名法官的原判,裁定67岁的Brake是被雇主设计,无法完成考核而被辞退。 法庭也要求麦当劳赔付$104,499.33元,外加利息,作为Brake的损失赔偿。此外,麦当劳还要垫付Brake的律师诉讼费用$120,000元。 Brake得知消息后高兴极了。她说:“我太高兴了,法院愿意花时间听一个人告一间像麦当劳这样的公司,而且我赢了。” Brake还说,从地方法庭到上诉法庭,这场官司并不容易,但是如果你感到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不要放弃,只要讲真话,你就会赢。 上诉庭的裁决基本上终结了这场从2012年开打的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