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她因涉嫌受贿港币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非法获利198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这个涉案数字,和传闻中的20亿家族财富,天差地别。
在看守所关押的一年里,她隐瞒身份,谎称是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无人识破。
但前往女子监狱服刑的第一天,就被同室服刑人员一眼看破,认出真身。
随后,她们 “就把仇官仇富心态一齐发泄在李启红身上”。
当李启红哭诉遭到各种折磨后,狱方一方面让她及时调整心态,另一方面也要求同室服刑人员积极配合。
2013年底,李启红因服从改造,态度端正,参加腰鼓队等活动,被减刑一年三个月。
2020年初,刑满释放。
李启红重获自由后,如何面对女儿,仍是一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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