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被母亲送监狱?媒体:正是其母报警 警方介入
2021-08-02 09:11:14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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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古人说“三十而立”,但前“顶流”吴亦凡的三十岁,最终指向了一个惊叹号。

  7月31日晚10时30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吴某凡,就是吴亦凡。此时,离7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发布涉及都美竹、吴亦凡等人的相关通报,仅过去了9天。

  “蝴蝶”扇动“翅膀”:

  陨落,从一场电影开始

  从万人瞩目的顶流巨星,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强奸罪嫌疑人,吴亦凡在“明面”上的陨落时间仅用了64天。

  5月28日中午,一张吴亦凡与女孩包场看电影的截图和观影后两人走出影院的监控视频在网络放出。当晚,吴亦凡工作室委托律师发布声明提到,电影院涉嫌严重侵犯艺人隐私。随后,涉事影院发布致歉信并表示,吴亦凡及友人观影时间为5月26日,私自偷拍吴亦凡相关视频的员工饶某已被开除。

  看似只是一则不起眼的绯闻,但最终引发了都美竹后续的发声。

  6月2日,自称“都美竹最好的朋友”的网友“刘美丽同学”发布多张疑似都美竹与吴亦凡聊天截图,表示好友与吴亦凡曾是恋爱关系,但从4月起遭遇吴亦凡冷暴力,目前抑郁中。

  信息不断发酵的同时,吴亦凡方开始发布律师声明。6月3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声称,诸多主体在网络平台中发布严重失实言论,“部分别有用心者”甚至存在恶意PS相关聊天记录截图的行为,旨在“混淆视听,抹黑吴亦凡”。同日,吴亦凡在微博发布自嘲“糊凡”,更直指对方炒作,“没有一片雪花是清白的”。

  7月8日,遭受吴亦凡粉丝及部分网友网络言语暴力的都美竹在自己的微博发布长文,首次提到吴亦凡用MV选女主角、工作室签约新人等方式,“选拔”00后和在高考中的“未成年女孩”,通过“玩酒桌游戏”,灌酒以及甜言蜜语攻势与女孩们交往。目前该篇长微博已删除,但因为这则消息,吴亦凡及其工作室“选妃”、事涉“未成年人”的网络传言不胫而走。

  当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再发声明,吴亦凡工作室则评论称,都美竹的爆料是“无底线博取关注的炒作行为”,对其“耸人听闻的表述”表示强烈谴责,更表示要立即诉讼、报案。

  7月9日,都美竹再发长文,表示自己只是要一个道歉,更提到准备与其他相同经历的受害者一起报警。

  自媒体写手加入的混战

  “决战”之后,代言的撤场

  如果说,上述交战只存在于都美竹与吴亦凡之间。7月13日,自媒体写手徐某的出现,则在客观上加快了吴亦凡陨落的步伐。

  7月13日当日,有编剧经验的徐某通过营销号在网络曝出的都美竹手机号联系上都美竹本人,表示要帮其发声。在徐某与都美竹的商讨下,都美竹继续在其微博发布实际上由徐某执笔的长微博文章,这其中,就包括7月18日晚引发全网轰动的《吴先生,这次,是决战》(原文已被都美竹删除)。

  此外,7月18日当日,都美竹接受网易娱乐采访时透露,吴亦凡以各种方式物色、诱骗年轻女性发生关系,包括自己在内的受害者远超8人,其中甚至包括2名未成年女生。

  7月19日8时06分,吴亦凡终于在微博发声,他提到,之前没有回应是因为不想干扰司法程序的推进,“但没想到我的沉默却纵容了造谣者的变本加厉,我已忍无可忍!”他强调,自己只在2020年12月5日的朋友聚会中见过都美竹一次,但对都美竹接受采访时提到的“灌酒”“没收手机”等进行否认,“没有她描述的各种‘细节’,当天聚会人很多,都会作证!”

  至于都美竹在连续一周多时间里爆料的“选妃”“诱奸”“迷奸”甚至“选妃针对未成年人”等言论,他更进行全盘否认,”我很抱歉打扰到大家,我申明,从来没有过什么‘选妃’!没有‘诱奸’‘迷奸’!没有什么‘未成年’!”他承诺表示,如果有以上这类行为,“请大家放心,我会自己进监狱!”

  但此时,全网的舆论导向已从之前的“半信半疑”过渡到了“代言解约”。

  7月18日晚7时整,吴亦凡正在代言中的化妆品牌韩束率先发文表示,已向吴亦凡方发出《解约告知函》并终止一切品牌合作关系。随后的几天时间内,包括良品铺子、云听app、立白、滋源、得宝、华帝、康师傅冰红茶、王者荣耀、腾讯视频、保时捷和宝格丽在内的品牌均表示撇清了与吴亦凡的关系。只有路易威登方面提到暂停与吴亦凡的合作关系,“直至司法调查结果公布”。

  吴亦凡母亲报警接连引发“惊叹号”

  律师明确:加拿大国籍不影响司法机关执法

  7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一则超过千字的情况通报,一时引发全网震动,通报中警方提到,都美竹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属实,同时,都美竹的确是通过吴亦凡经纪人“挑选MV女主角”的安排参与了“酒局”,并在“酒后留宿”的。同时,通报还提到了网络写手徐某的存在。

  但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给出“骗中骗”局面的第三方——在换取都美竹信任、了解其与吴亦凡交往细节后,23岁的第三人刘某冒用都美竹名义,与吴亦凡律师联系并索要300万元赔偿。

  7月14日,误以为是都美竹向自己“敲诈勒索”的吴亦凡母亲向警方报警。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因为吴亦凡母亲的报警,吴亦凡相关事件才进入警方调查程序——根据新京报采访朝阳警方的稿件,在此之前,都美竹或其他自称是受害者的人,根本还没有联系警方报案。

  22日当晚的情况通报中,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提到,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行为,他们正在调查中。而调查结果,就在7月31日最新的那则通报里尘埃落定——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到底与都美竹此前所说的哪些细节有关?7月31日午夜,接受极目新闻记者专访的刑辩律师、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王本桥特别强调,强奸案涉及当事人隐私,“不能瞎猜”“目前警方还在侦查阶段,情况也不清楚,还是要以警方通报为准。”

  但他也向记者明晰了三点有关“强奸罪”的法律细则: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如果对方自愿则不构成犯罪,不是自愿的则构成强奸罪;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不管对方自愿与否,均以强奸论;另外,如果是乘女性无意识违背其意志发生性关系,也属于强奸罪。

  此外,吴亦凡的加拿大国籍会否影响司法机关办案及定罪也引发网友关注。王律师提到,我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而吴亦凡并非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一旦司法机关确定其犯有强奸罪,不会有执法上的影响,会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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