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租就不住吧,1月1日,双方约好见面。
结果,房东检查房子后说楼梯有划痕是租客弄的,炉子上面有做饭的痕迹,还有地板有拖椅子的划痕。
租客表示,家里没有桌子,所以把椅子搬到灶台旁边吃饭。
拖椅子的划痕并不是自己弄的,如果拖椅子能弄出那个划痕的话,自己是得甩一圈椅子才能在椅子与灶台的直线距离以外的地方弄出划痕,而且觉得那个划痕有点像墙漆。
租客用锡纸碗煮过面吃,根本没有锅,不知道划痕从哪里来。
其他东西除了卫生间与房间,租客一概未动。
1月1日,房东在房间用一张卫生纸捏起一根头发说,“你租我的房子就要打扫”,然后要租客赔偿1000刀。
最后双方不欢而散。
由于租客1月5日就上课了,所以想尽快解决问题,所以想问问大家有没有好的方法。
有网友说,即便房东要让房客离开,也要提前书面通知。同时,租房最好不要给现金,保留好付款凭证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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