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2016年1月至10月,顾某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08.82万加元,处以罚款53万元人民币;
2016年4月至12月,张某利用3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2.62万英镑,处以罚款53万元人民币;
2017年3月至7月,孔某利用2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19.08万美元,处以罚款41万元人民币;
2017年9月至10月,李某利用26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9.73万美元,处以罚款54万元人民币。
赞一下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