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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德州妇人在佛罗里达州西屿(Key West)海边捡拾了40磅的女王凤凰螺(queen conchs,又称粉红凤凰螺、大凤螺),打算清洗后当礼物送人,却不知海螺是被佛州州法列为保护类的软体动物,如今面临坐牢15天及罚款美金500元。
住在达拉斯的30岁妇人费斯卡尔巩萨雷兹(Diana Fiscal-Gonzalez),上周在佛州蒙诺郡法院(Monroe County Courthouse)出庭时,向法院提出“不抗辩”(no contest)。
在13日的庭讯中,费斯卡尔巩萨雷兹向法官威尔森(Mark Wilson)道歉,并说她不知道捡拾女王凤凰螺在佛州属于非法行为。威尔森则同意暂缓宣判,让费斯卡尔巩萨雷兹不会留下犯罪纪录。
不过,费斯卡尔巩萨雷兹仍然必须坐牢15天,另加半年缓刑以及500元罚款、268元开庭费用。
海螺在佛州西屿长久以来被视为吉祥物,深受当地民众喜爱,海岛原住民也自称“海螺”(conchs)。
根据佛州当地警方调查,费斯卡尔巩萨雷兹在数名孩童的帮忙下,在西屿海边共计捡拾40磅的女王凤凰螺,原本计划清洗之后送人。
佛州鱼类及野生动物保育委员会(Florida Fish and Wildlife Conservation Commission)13日接获当地民众匿名举报指出,有人在西屿海边非法捡拾凤凰螺。鱼类及野生动物保育委员会派遣员警前往了解状况,并当场逮捕费斯卡尔巩萨雷兹。
员警马丁诺(John Martino)对媒体表示,前往现场处理时,目睹费斯卡尔巩萨雷兹用三个塑胶桶装着凤凰螺。马丁诺说,拍照存证后,把活着的凤凰螺放回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