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三观!加拿大“多夫多妻”合法!法官说只要有这个条件….
2018-06-15 15: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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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超级生活/晓晨)

爸爸妈妈加上一儿一女,

这是咱传统观念中理想的的四口之家。

 

然而在神奇的加拿大

最近宣判的一个案子

却让人震惊!

 

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最高法院

把三名未婚同居的成年人

全部确认为家里孩子的合法父母!

法官Robert Fowler宣判的理由只有一句话:

“这个结果对孩子好。”

 

这个住在加拿大东部城市的家庭,

已经以“一妻多夫”的同居形态存在很久了,

这个被称为圣约翰家族的家里

女主人和两个男人都没有结婚,

只是同居在一起。

他们三人都支持一妻多夫

女子怀孕的时候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

 

 

两名男子对此丝毫不介意,

也不想知道到底谁是父亲,

他们表示愿意成为“共同父亲”。

 

但在孩子出生之后,

问题来了。

当要填写新生儿出生证明时,

官方文件只允许填写2个监护人,

也就是1个爸爸和1个妈妈的名字。

 

这让这个家庭觉得不能接受,

于是他们全家把纽芬兰省政府告上了法庭。

 

代表省政府的反方律师表示

根据纽芬兰省儿童法,

不允许有两个人同时作为孩子的“父亲”

出现在法律文件上。

而且也不应该有超过两个人

都被指定为儿童的合法父母。

 

然而大家可能都不知道的是:

虽然儿童法不允许一个家庭有多个“父亲”“母亲”

但加拿大的法律却是允许多夫多妻存在的!

 

法官Fowler是这么看的:

他强调法院的意见取决于

对孩子最有利的事情!

这个家庭和睦欢乐地住在一起已经有3年了

而且这个家庭为孩子

提供了一个稳定而充满爱的环境。

在处理儿童问题时,

儿童及儿童的最大利益始终是法院判决的决定因素

这一点已得到公认。

我们没有理由相信

这种特殊的家庭关系会损害儿童的利益,

恰恰相反,否认2位父亲的身份

会剥夺儿童拥有合法父权遗产的权利!

 

 

法官还说:

“社会在不断变化,

家庭结构也在随之变化。

对于这3个年轻浪漫的家庭成员,

3位(或更多)才是最完美的陪伴!”

 

法官最终判决圣约翰家庭的关系合法,

两个男子都是孩子的合法父亲。

 

这不是小三上位的故事

这也不是我们以为的三角恋情!

1母多父的家庭被法院宣判合法,

这,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次

而且以后可能遇到类似案情都会被判定合法。

 

在加拿大群婚不是非法的

(尽管面临很多争议)

早在2016年,CBC就曾报道过,

群婚(polyamory)有别于一夫多妻(polygamy)

是一种多于两人的多重伴侣关系,

就是说婚姻双方都可以拥有多个伴侣,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伴侣还有其他固定伴侣,

并且是在合法的婚姻关系里。

它并非母系社会的一妻多夫制

也并非一夫多妻制,比如韦小宝与七个老婆

言简意精就是“多夫多妻”!

 

 

当年夏天,加拿大家庭法研究院首次在全国范围

对群婚家庭做出调查,

发现其数量和影响力已经不容忽视。

调查共接到来自BC省和安省,还有阿省等

550个群婚者的反馈。

其中有一半以上同其他两人保持伴侣关系,

有23%还有孩子同他们一起居住。

有意思的是,

大多数群婚家庭都是高收入,高学历

有75%的受访者都在25岁到44岁之间

62.3%的家庭年收入在8万加元到15万之间。

37%的是本科学历,19.2%是研究生,16.3%大专。

23.2%的受访者家中至少有一个19岁以下的孩子。

 

 

加拿大还有个群婚倡导协会

协会主席Zoe Duff表示,

多重伴侣关系是多厢情愿及平等的。

他们希望与其他伴侣一样获得法律认可。

例如所有配偶拥有平等法律权利,

并推展至退休保障、继承权及财产分割权等。

 

 

卡尔加里大学家庭法研究所主任John Paul Boyd

对全国群婚家庭做了调查,

发现群婚家庭面临的问题有:

经济授权,父母权利,法定关系,移居问题等。

比如去医院看病时,

家庭成员的另一名妻子/丈夫不会被要求离开。

 

 

写到这里,即使小编如此奔放不羁,

也不得不感叹三观被刷出新高度!

 

 

”群婚“合法

那哪还有什么隔壁老王,

大家都是和睦一家人嘛。。。

 

论自由奔放,我只服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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