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超级生活/晓晨)
爸爸妈妈加上一儿一女,
这是咱传统观念中理想的的四口之家。
然而在神奇的加拿大
最近宣判的一个案子
却让人震惊!
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最高法院
把三名未婚同居的成年人
全部确认为家里孩子的合法父母!
法官Robert Fowler宣判的理由只有一句话:
“这个结果对孩子好。”
这个住在加拿大东部城市的家庭,
已经以“一妻多夫”的同居形态存在很久了,
这个被称为圣约翰家族的家里
女主人和两个男人都没有结婚,
只是同居在一起。
他们三人都支持一妻多夫
女子怀孕的时候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
两名男子对此丝毫不介意,
也不想知道到底谁是父亲,
他们表示愿意成为“共同父亲”。
但在孩子出生之后,
问题来了。
当要填写新生儿出生证明时,
官方文件只允许填写2个监护人,
也就是1个爸爸和1个妈妈的名字。
这让这个家庭觉得不能接受,
于是他们全家把纽芬兰省政府告上了法庭。
代表省政府的反方律师表示
根据纽芬兰省儿童法,
不允许有两个人同时作为孩子的“父亲”
出现在法律文件上。
而且也不应该有超过两个人
都被指定为儿童的合法父母。
然而大家可能都不知道的是:
虽然儿童法不允许一个家庭有多个“父亲”“母亲”
但加拿大的法律却是允许多夫多妻存在的!
法官Fowler是这么看的:
他强调法院的意见取决于
对孩子最有利的事情!
这个家庭和睦欢乐地住在一起已经有3年了
而且这个家庭为孩子
提供了一个稳定而充满爱的环境。
在处理儿童问题时,
儿童及儿童的最大利益始终是法院判决的决定因素
这一点已得到公认。
我们没有理由相信
这种特殊的家庭关系会损害儿童的利益,
恰恰相反,否认2位父亲的身份
会剥夺儿童拥有合法父权遗产的权利!
法官还说:
“社会在不断变化,
家庭结构也在随之变化。
对于这3个年轻浪漫的家庭成员,
3位(或更多)才是最完美的陪伴!”
法官最终判决圣约翰家庭的关系合法,
两个男子都是孩子的合法父亲。
这不是小三上位的故事
这也不是我们以为的三角恋情!
1母多父的家庭被法院宣判合法,
这,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次
而且以后可能遇到类似案情都会被判定合法。
在加拿大群婚不是非法的
(尽管面临很多争议)
早在2016年,CBC就曾报道过,
群婚(polyamory)有别于一夫多妻(polygamy)
是一种多于两人的多重伴侣关系,
就是说婚姻双方都可以拥有多个伴侣,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伴侣还有其他固定伴侣,
并且是在合法的婚姻关系里。
它并非母系社会的一妻多夫制
也并非一夫多妻制,比如韦小宝与七个老婆
言简意精就是“多夫多妻”!
当年夏天,加拿大家庭法研究院首次在全国范围
对群婚家庭做出调查,
发现其数量和影响力已经不容忽视。
调查共接到来自BC省和安省,还有阿省等
550个群婚者的反馈。
其中有一半以上同其他两人保持伴侣关系,
有23%还有孩子同他们一起居住。
有意思的是,
大多数群婚家庭都是高收入,高学历
有75%的受访者都在25岁到44岁之间
62.3%的家庭年收入在8万加元到15万之间。
37%的是本科学历,19.2%是研究生,16.3%大专。
23.2%的受访者家中至少有一个19岁以下的孩子。
加拿大还有个群婚倡导协会
协会主席Zoe Duff表示,
多重伴侣关系是多厢情愿及平等的。
他们希望与其他伴侣一样获得法律认可。
例如所有配偶拥有平等法律权利,
并推展至退休保障、继承权及财产分割权等。
卡尔加里大学家庭法研究所主任John Paul Boyd
对全国群婚家庭做了调查,
发现群婚家庭面临的问题有:
经济授权,父母权利,法定关系,移居问题等。
比如去医院看病时,
家庭成员的另一名妻子/丈夫不会被要求离开。
写到这里,即使小编如此奔放不羁,
也不得不感叹三观被刷出新高度!
”群婚“合法
那哪还有什么隔壁老王,
大家都是和睦一家人嘛。。。
论自由奔放,我只服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