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案及马蓉名誉权案一审宣判 引网民热议
2018-02-12 06:54:23
来源: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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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消息,北京时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

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中,法院认定王宝强微博所发的《声明》相关内容基本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故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期间,王宝强及双方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王宝强离婚案历时一年多,一直备受中国社会舆论关注。 2016年8月15日,王宝强起诉与马蓉离婚,称马蓉在婚姻期间不仅与宋喆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诉状中,王宝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包括9套房产在内的共同财产。

2016年10月18日,王宝强马蓉离婚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举办庭前会议。当时,法院没有公开审理该案。庭前会议上王宝强方向法院提交马蓉宋喆同居(包括两人露骨聊天记录)、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

2017年4月11日,王宝强代理律师通过微博透露,王宝强离婚案在4月10日再次进行了法院谈话。

2017年5月18日,王宝强代理律师微博发布声明,王宝强离婚案未正式开庭,相关司法程序正有序推进。

2017年9月26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消息称,宋某(宋喆)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公安局机关执行逮捕。

2017年9月27日,王宝强代理律师微博发布了此消息。之后该律师微博再无王宝强离婚案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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