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权共有”续存必须满足四个特征
在房地产的产权文件中,即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作为联权共有人,但在法律上联权共有并不会自动产生或继续延续。为了创造和维持“联权共有”,在法律上,在财产转让以及共有关系续存期间,必须满足以下四个“一致”特征:
业权一致(Unity of title):财产转移发生在同一法律文书中:
利益一致(Unity of interest):在性质、范围和持续时间上,每名联权共有人者的利益必须一致;
所有权一致(Unity of possession):每名联权共有人对整个房产有不可分割的所有权;
时间一致(Unity of time):每名联权共有人的利益必须同时生效。
因此,在法律上,如果上述四个特征的任意一个特征不能保持,那么“联名共有”关系就被切断或破裂,产权共有关系就回归到“分权共有”形式。
这一点非常重要,假设你和某人联权共有一套房产,但这个人可以在你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切断“联权共有”关系。比如说他(她)可以在你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这时就会自动切断原来的“联权共有”关系,而转变成三方“分权共有”。
总之,“联权共有”是一种极易打破的产权共有形式,即使你想规避遗产问题而通过“联权共有”的方式在身后将房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这其中也还有其他许多比较细节的法律问题。小编不是法律专家,也难以将此问题讲述清楚,读者有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律师。
和成年孩子一起联权共有要考虑可能的后果
对于父母与成年子女联权共有房产以规避遗产继承问题,地产律师Peter Borszcz说,这样的安排可能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和缺陷,因此进行规划前最好找律师咨询。
Borszcz举出了下述几种可能的后果:
丧失控制权——没有子女的同意不能出售或抵押贷款;
税务——父母或子女可能有资本收益需要报税;
财产转让税——你可能必须要支付财产转让税,这取决于它是不是主要住所;
债权人——子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将该房产抵债;
不确定性——如果子女不生活在这所房子里,可能无法成功地建立联权共有产权关系,联权共有可能被一些意外事件无意中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