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文件称,这间豪宅违反了西温地区的“规划及建筑条例” ( zoning and building bylaws),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拆毁了该物业的旧有结构,并且建造了一间与该地区批准计划不符合的新屋。
据政府提交的请愿书显示,政府工程师曾到房屋进行检查,发现原先房子的结构已经被至少拆掉了75%,原先的地基也都被移走了。而且政府并没有批准拆除原来的房子,新建起来的房屋结构也没有通过政府的审批。
大温哥华住宅建筑商协会(Greater Vancouver Homebuilders Association)的首席执行官鲍勃•德威(Bob De Wit)认为这对夫妻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生米煮成熟饭,政府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市政府还希望法院颁发禁制令,要求在这栋房子被拆除前,任何人不能住在里面,并且禁止Garrows夫妇在未经适当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未来的建筑或发展。
但屋主Garrow表示,新盖的房子是符合法律程序的,而且在2014年获得了政府的许可。他说,当房子在盖的时候,工程师们都签字认可了,而且房子符合安全规定。他们准备也向法庭发起请愿,申诉房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