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员Mihevc
他个人认为,应该考虑建筑的优先顺序,如果有新的高楼把已有的房屋光线挡住,开发商就要向屋主赔偿。相反,如果屋主选择在已规划的高楼旁买房,就不能期望享受到阳光。
至于Adamson这个案例,是她的房子先在那儿,任何开发项目的开发商要向她赔偿所损失的阳光。
据报道,代表多伦多地区开发商的BILD GTA没有对市议员的提议作出回应。
中国早有先例
有网友会问,如果要赔,怎么计算?其实,这事在中国已经早有先例。
据新浪网报道,2011年,长沙市法院芙蓉区法院接到讼诉,总共26户居民将一个开发商告上法庭,指他们在买新房不久发现,开发商在前面又建了一栋楼,自家房子光线很暗,有邻居说衣服都难晒干。法官根据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中找到相关规定,调解后,每户居民获赔采光赔偿款4万至7万元人民币不等,总计136.8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