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C-24法案规定:公民入籍需表示有意向居住在加拿大,否则公民身份可以被取消。
在新的C-6法案里,“留加意向”条款被取消。
即使是入籍后加拿大人搬到加拿大境外长期生活,也不会被废除身份。
这对于很多既想入籍又想“海归”的人士无疑十分有利。
4. 无权取消公民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