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部上诉被驳回撤案 律师声明:
致相关人士:
我是新泽西州哈德森县公共辩护人办公室指派的律师,代表翟田田先生。应客户的要求我出具此信函,向有关各方声明我愿意提供关于翟先生于2010年4月15日被指控恐怖威胁的刑事诉讼的结果和相关资料。(这绝对不是恐怖主义案件)。
翟先生自愿离开美国,完全有意在需要的时间返回美国面对所有对他的刑事指控并出庭作证。2010年9月21日,此案由检方Christina Krauthamer交由大陪审团,大陪审团审核证据后决定检方没有起诉(翟田田)的证据并决定撤诉。这意味着大陪审团没有发现起诉翟先生涉嫌重罪的可能事由,而是将案件驳回下属地方法院霍博肯市法院。经进一步审查,2010年10月4日,检察院决定行政撤诉本案。这意味着整个案件被驳回,翟先生在与上述投诉相关的任何法院都不再面对任何指控。
翟先生在案件过程中一直坚持清白。结果表明,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翟先生的指控。
结语
我必须强调的是,我不是恐怖分子,也没有要烧毁学院的大楼。我是以中国留学生的身份长期在美国学习生活,却被美国的司法系统错误的投入监狱。历经四个月的牢狱之灾,祖国的亲人和同胞给了我偌大的鼓励,我从未认罪,因为我本就无罪。我没有向那个强大的司法系统低头,因为这不仅关乎我个人的自由,更关系到我作为一名中国留学生,一个中国人的尊严。
最终,美国的司法系统因没有证据能够完成对我莫须有的指控而驳回并撤销对我的刑事诉讼。所以,无论从事实上还是法律上,我都是无罪之人,清白之身。
事后我提出赴美去反诉维权,美国却两次拒绝了我的签证申请。他们在逃避什么?不言自明。
针对网络上关于我的一些不实传言,口说无凭,就让这些法律文件及证据给好奇的网友一个交代。我希望一部分过分热情的网友与我及我的家人保持安全距离,停止跟踪扎堆儿式的谩骂和人身攻击,毁掉你们心中伟大灯塔国形象的是美国的司法系统,而我只是一个在美国遭受过冤狱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