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在2016税务年度向免税储蓄帐户(TFSA)超额供款,联邦税务局已向多达2万名的加拿大人发出了罚款通知书,称必须补缴超额供款的税金。
据悉,任何满18岁的,有社会保险号(Social Insurance Number,SIN)的人士都可以开TFSA账户。但是,非加拿大税务居民如果开启和使用TFSA账户,每月将被施以账户内总金额1%的罚款。
而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加拿大联邦政府正式允许民众开设免税储蓄账户(tax-free savings account, TFSA),鼓励民众透过此账户储蓄。根据规定,人们每年可以投入最多5000元,投资所得免税。
但是,尽管联邦政府在引入免税储蓄帐户至今已有9个年头,但每年依然有不少加拿大人因超额供款而收到警告信和罚款通知书。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超额供款,其中2010年为最高峰,共发出10.3万封通知,此后这个数字一直在递减。
小心不熟悉规则
其实,有很多人之所以被罚款是因为不熟悉规则所致。举个例子,如果一个投资者在TD有一个免税账户希望能够转到RBC,不熟悉规则的朋友往往会把在TD的资金提现,然后在RBC银行再开一个免税账户。这样就存在一个重复供款的一个问题,使得资金被双倍计算从而超过应有额度。而根据TFSA的条例:当年从免税账户中体现的资金必须等到下一个年度才能恢复。
而还有不少人是因为被界定为生意收入,因此收到了罚单。然而,对于如何判定账户持有人是否是在用TFSA“做生意”,政府却并没有一个非黑即白的明确标准。实际上,税局是通过针对每个账户的不同情况,作出个案分析。
其标准就是考察TFSA的资金使用、投资买卖的方式、手段和特点。比如说帐户内的买卖和交易活动是否过于频繁,而且,账户持有人是否具有股票证券市场专业知识等情况也是重要的判断因素。
下面是历年TFSA 供款额度,你可以计算一下自己的供款空间:
2009-2012: $5,000;
2013-2014: $5,500;
2015: $10,000;
2016: $5,500;
2017: $5,500.
对此,华裔会计师胡商也提醒公众,在向免税储蓄帐户供款时应牢记“只进不出”的原则,最好在每年的年终核查一下自己在当年向免税储蓄帐户供款的总额,一旦发现超额供款的情况,应立即将超额部分从帐户内取出,从而避免被税局罚款。联邦税务局对免税储蓄帐户超额供款的罚款是超出部分的1%,如果有人超额供款2,000元,每月便会被罚款20元。
可以申请豁免
如果纳税人希望税务局检讨其超额供款的情况,他们可写信给税务局,提供超额供款的额外信息或解释。也就是说虽然接到了罚单,但是也不必立即上交罚款。
事实上,加拿大税务局并不会因为民众有本事赚钱就刻意盯上他们,并试图从中“揩油”,只是他们确实会更严格地监视金额较高的TFSA账户的经营状况,查找违规使用的痕迹。所以,接到罚单的人最终能否被酌情豁免,则也要看个人的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