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置税 这些你要知道
征税对象:
非主要住所的房产 ( Not-Principal Residences)
一年中出租时间不到6个月的房产
按照规定,征税对象一直强调的是非主要住所的房产,也就说房屋空置税将不适用于居民主要居所的物业。也就说你自住房子是一直空着不住或者每年住不满6个月都没关系,只要是申报了主要自住的房屋并且被政府批准通过的,都不会受到征税规定的影响!
主要居住房定义
定义:居民通常居住的地点。居民在该处生活及进行日常活动,例如缴付账单及收取邮件,而且通常在政府记录(例如入息税、省医疗保健计划、驾驶执照及汽车登记)中用作住址的房屋。
所有业主都必须每年申报该物业是业主、长期租户或许可人士(例如家庭成员)的主要居所,情况就如在省政府的业主自住补助计划 (Provincial Home Owner Grant) 中作出的声明。
然后,市府会透过自行申报、审核及投诉处理过程,辨认是不是空置的房屋。
另外提醒:空置的住宅用地也需要缴纳空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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