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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君报道)还记得早前CBC爆料吗?CBC去年曾经暗访多名地产经纪,发现涉及“双重代理”(同一地产经纪同时代表买家和卖家双方利益)的抢offer大战中,10个经纪有6个涉嫌违规!(具体:地产经纪炸锅了!CBC暗访,惊爆抢offer大战黑幕)。
近日,安省省府提出三大措施,打击地产经纪在“多重代理”中涉及违反“职业道德准则”Code of Ethics)的行为,一旦发现违规,个人最高罚款额将加倍至$50,000加元,地产公司将最高罚款$100,000加元。
什么是“多重代理”
根据安省政府文件解释,“多重代表”指单一房地产交易中,同一房地产经纪(或公司)代理多于一方的情况。
“多重代理”(Multiple Representation)一般为三种情况:
1、买家和卖家由两个不同的经纪代理,但是这两个经纪同属于同一家经纪公司;
2、房屋买卖中,同一地产经纪同时代表买方和卖方,这个通常又叫“双重代理”或“双边代理”(double ending)。
3、房屋买卖中,同一个经纪同时代理多个买家。
安省政府准备出台的措施主要针对第2和第3种情况的利益冲突问题。
消费者抱怨
有小部分地产经纪,当对着买家客户时,吹嘘自己讲价技巧如何了得,可以买到同一社区中最便宜的房子,但是,如果对着卖房的屋主则称,自己可以卖出最高价。
问题来了,如果同时代理买卖双方呢?到底买到最便宜还是卖出最高价?
根据政府出台的文件称,消费者主要抱怨一些“双边代理”(double ending)房地产销售人员/经纪人以下三点:
1、在同一套房子的交易中,“双边代理”的地产经纪不可能同时对买方和卖方完全忠诚和公正;
2、将知道有关买方和卖方的机密信息,包括知道他们的动机和限制。
3、可能会收到来自买方和卖方的互相矛盾的指示。
另一个消费者关注的问题是,“双边代理”中,由于同一经纪可以收双重佣金,财政激励可能会鼓励一些地产经纪人从事不道德的行为。
政府出台三大措施
安省政府和消费者服务厅6月23日贴出公告,称将分两阶段审查《房地产和商业经纪人法》。第一阶段审查为期一个月,到7月24日结束,该政府部门表示正在考虑采取措施来解决关于“多重代理”和其他有关事项做法的问题。第二阶段将从2018年春季开始,对《经纪法》进行更广泛的审查。
为此,安省政府和消费者服务厅提出三大措施:
1、建立全新的强制性指定代理规则。
2、要求使用强制性标准化披露条款。
3、提高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罚款额,将个人销售人员最高罚款从$25,000元提高到$50,000元,地产公司最高罚款额增加$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