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责任
• 书面通知房客谁是房东,以便房客向其发送通知及其他文件。 在增加租金前至少十二个星期(三个月)时,书面通知房客。
• 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房客搬出时,必须于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
但若房客没有履行其责任(如不按时缴付租金、骚扰其他房客、损坏该楼宇等),则房东只须给予十四天的通知。
• 向房客支付其按金的利息。
• 为房客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房东必须确保该建筑结构安全且其保暖及水管系统运作正常,并确保该楼宇能防风防雨。
• 除紧急情况外,房东不得在没有预先通知房客或未经房客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客的居所。
但在通知房客24小时后,房东可凭下列理由进入房客的住所内:损毁检查、维修、向买方展示该住所,或在房客发出了搬迁通知后向其他租客展示该住所。
另外,如果房东自己需用房子,可提前两个月提出要求请房客搬出,如果房屋需要修理或改建,房东可提前120天通知房客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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