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的责任
1.准时缴纳租金。
租赁期内房东不得随意增加房租,加拿大法律规定,房租一年只能涨一次,涨幅不得超过规定的百分点。如果房东非法涨价,房客可向政府控告。
房东有维修住房的责任,如果房东没有承担应负的责任,可要求房东履行责任甚至报告到城市有关当局处理这件事。
出租的房屋在冬季应该保证室温在20°C,如果达不到这个温度,房东有责任改善,否则房客可以不受合同限制而搬走不付房租。
搬进房子前,应该要求房东书面承诺负责履行他所答应的诸如修理房子、装修或提供储物间等义务。
另外,最好让他写一份书面报告,写明在你搬入之前已经存在的一些损坏情况,以免这些损坏的责任凭空落在你头上。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写好,让房东签字,并附于租约。
在其住所内保持清洁。
不干预房东及住在其他单位内房客的权利。
不得在该住所中或附近违反刑法(如造成破坏或进行违法交易)。
遵守租约中的规定(如关于宠物、水床、限定住所内同住人数等规定),例如负责修理自己造成的损坏。
未获得房东同意,不得在墙上或地板上钉钉子、刷油漆等。
在搬出前给予至少一个月零一天的书面通知。准备搬离时,必须认真查看一下租约,然后再通知房东。
一般来说,如果搬离时租约尚未期满,房东不退还房客已付租金。如果房租是按月支付,那么退租通知最迟应在搬离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交给房东或公寓经理。
房东如果对房客不满意,并有正当理由,可提前 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客搬走,或给房客7至14天的改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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