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养老体系—老年人公寓
相信很多老年人在老了以后绝大部分都是被送进养老院,亦或是独居,跟子女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少之又少,那么如何做好老人在生活上面的护理和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这点加拿大政府出台老年公寓。
有些人认为“老人公寓”是政府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机构。其实与其说“老人公寓”是政府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机构,到不如说“老人公寓”是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一个能够自己支付房租和生活费用,不用在经济上依附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子女的家。比如说一个低收入老年人收入只有1000余加元,那他(她)要想难独立支付全房租金和自己的日常生活费用是很难的。而加拿大和安省实施的廉居房屋计划(Affordable Housing Program (AHP)),就是旨在保证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精神病人家庭或者家庭暴力受害者有家可居。
加拿大的这种老年公寓(廉租老人屋),它仍以一家一户为居住单位,但是只有符合条件的老年夫妻或单身老人才能入住,加拿大的廉租老人屋的申请者要求是59岁以上,具有加拿大合法居留身份,有独立居住能力的低收入老年人。老年公寓由政府筹资兴建,并以低廉的价格租给提出入住申请并被批准的老人们居住,租金大约为老人总收入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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