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身份被揭穿 移民部长却亲发特许令
2017-06-12 08:19:36
来源:约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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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相信不少移民加拿大的朋友都有故事,移民的过程肯定也是有悲有喜,这其中相信大部分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身份。不过,多年以来移民失败遭遣返的案例也是从不间断,件件都诉说着申请者和移民部怎么样斗志斗勇。

最近,又有一位移民的故事被大家所知,事主于2001年持留学签证从广东来到加拿大以后,在2006、2007年前后申报难民,但用的是假名字和身份。不久后他遇到了现在的妻子。但是,直到二人结婚后,他的难民身份还没有批下来,于是他就以妻子的加拿大身份申请配偶担保移民,以为这样就上了“双保险”,总有一个能通过。这一次,他用了真实名字和身份。

结果,他的难民申请获批,因此他得到了枫叶卡。但在移民官审理他的配偶担保移民时,发现申请材料中两个指模相同,名字却是两个人,于是事情败露,他的团聚移民申请自然就不能通过了,难民身份也被取消,而且在5年前收到了驱逐令。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对于事主收到的驱逐令不太理解,在这里,小编来做一个小科普:

针对不同情况和对象,加拿大的“遣返令”共分三种:

第一种:离境令(Departure Order)

收到这种令后,必须在该令生效后的三十天内离境。离境之前需要通知加拿大边境管理局(CBSA)索要一份离境证明文件。如果在规定的三十天内不离境,或不通知边境管理局,这份离境令就自动变成驱逐令 (Deportation Order)。如果在三十天之内离境,并且拿到了离境证明文件,将来再申请入境加拿大不会受到限制

当边境管理局将难民申请者转到“移民和难民法庭”(IRB) 时,会签发一份“有条件离境令”,即当难民申请人放弃难民申请或难民申请未通过时开始生效,这时难民申请者如无特殊原因,应在离境生效后的三十天内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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