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觉得自家院子的数自己说了算,想砍就能砍了?
大错特错!
上月,万锦华裔居民吴嘉玲(Jialing Wu,译音)在未有向万锦市政府申请斩树准许证的情况下,便斩去屋门前3棵大树。
这下麻烦来了…
被砍的树中其中两棵树是市府所拥有,而两棵树中有一棵是大枫树,估价高达7.5万元。
她的这一举动引起附近居民不满,并在网上发起签名活动,最后导致市府以违反树本保护和道路占用附例检控。
万锦市华妇擅自斩树,被法庭判罚款4,500元及在住屋范围内重新种植18棵指定树木。
昨日在烈治文山省级法庭审结,法官在开庭时表示,被告代表律师和市府律师同意在庭外和解,被告承认违反3项保护树木附例,法庭判决其每项罪名罚款1,500元,3罪共罚款4,500元。此外,业主还要在住屋范围内重新种植18棵指定的树木。
被告昨日并没亲身出庭,其父亲吴先生则坐在后排旁听,代表被告的律师于判决后在庭外向传媒表示,这个结果是对双方都是公平,而其当事人亦满意法庭的裁决。
邻居欲陈词被拒
当昨日法官宣判前,一名居住在于人村的业主Pam Scarrow站起来要求法官准许她就本案陈词,但法官以本案控辩双方已经达成庭外和解,所以拒绝她的建议。
Scarrow在庭外声称,本案判得太轻,对一些乱斩树的业主根本起不了阻吓作用。她指出,虽有附例,但市府不执行,所以她与相关人士准备要求市议员向议会施压,修改乱斩树木的附例。
她表示:「显然附例是没有作用,其中一棵树的价值是75,000元,其他两棵的价值亦远高于今次罚款,罚款不足以阻吓任何已决定要斩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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