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分租怎么算呢?如果纳税人是将“主要住所”的部分房间分租出去,而自己、配偶或孩子仍然住在“主要住所”的话,就算将这“主要住所”出售,亦可免除利得税。但若是出售或出租完整的一间房屋或公寓,那么出售或租金的得益是要缴交50%的所得税。其实,还是一个宗旨,要如实报税。
并且,纳税人在填报已将“主要居所”出售时,还要向加拿大税务局递交诸如地址、车牌、社会保健卡、水电煤气费单等信息,以便核实是否与“主要住所”的地址相符。另外,报税人亦要向税局提供家庭医生的地址,以便税局求证。一旦发现任何疑问,那么税务局就会向报税人展开调查,如证实当事人造假,后果自负。
另外,据小编了解,一直以来,加拿大税务局都没有规定纳税人要申报出售主要住所所得或者损,可能是税务局发现越来越多纳税人借“主要住所”只由来瞒税,于是在2016年实施这项税务新规定,以便更有效地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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