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女子两度与丈夫结婚,险被驱逐出境
2017-02-15 15: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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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超级生活编译组)一名已经获得枫叶卡的华人女子申请丈夫团聚移民,听从移民顾问的意见,与丈夫先后两度结婚,被移民局怀疑“虚假陈述”,按法例要將其驱逐出境。但他们的女儿已经6岁多,已经在加拿大读书了,怎么办?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这名华人女子姓林(Qing Qing Lin,音译),1986年年末在福建出生。

林女士2009年9月19日跟随父亲移民加拿大,林女士当时向移民局申请移民递交的申请是“从没结婚”。并且在多伦多皮尔逊机场登陆入境时,在填写“永久居民确认表”时,在回答“是否有其他没确认的亲人”时,她是回答“否”。

但是,原来林女士在2008年11月18日已经与1984年出生的一名中国籍男子结婚,结婚时,林女士21岁,还在读大学,而丈夫23岁,当时已经是日本永久居民,在日本与母亲生活。

林女士与丈夫自高中起就已经相识,当时谈恋爱是林16岁,男的18岁。

该事件到2010年7月15日被曝光,当时林女士已经怀孕,丈夫于是在东京申请探亲签证,在申请表上填写林为他的配偶,并会陪同他到加拿大。

申请表格还附一张2010年7月12日签名的邀请函,由林女士手写和签署,其中,她写道:“我们于2008年11月18日结婚。”

还有,林女士附带他们2008年的结婚证复印件。

当然,其丈夫的探亲签证申请于2010年7月19日被移民局拒绝。

2010年7月19日,东京签证处还将该份申请转交加拿大移民部(CIC),以调查林女士可能存在“虚假陈述”。

2010年11月19日,林女士在多伦多顺利生下了一个女孩。

2010年12月22日,林女士申请丈夫团聚移民申请。

2011年2月,移民部要求林女士要求澄清她的婚姻日期。

但是,2011年5月3日,林女士回答说,结婚日期是2010年9月13日,并且只有一个结婚日期。

移民部2011年9月展开调查,2012年初2次发信,要求林女解释,但林女士均没有答复。

移民部于是认为林女士存在虚假陈述,在2013年6月,移民部发出驱逐令,要求将林女士驱逐出境。

这时,林女士知道事情闹大了,于是上诉。

移民局上诉庭先后三次进行聆讯,并于2016年7月中旬作出裁决。

林出席上诉聆讯时称,登陆加拿大填写单身是因为其父认为她21岁结婚太早, 当时还在读书,所以没有公开,只有其妹妹和男方母亲及祖母等人知道此事。

林女士承认,这是说谎的错误行为,自认当年看事情太简单太幼稚。

至于为何有两次结婚日期,林女士称是听从移民顾问的意见,先与丈夫离婚,之后又重新注册结婚,获得另一张结婚证,因此她才有2个不同结婚日期。

移民部上诉庭最后认为,虽然上诉人犯了失实陈述,但专家组同意,除了移民加拿大以外,她还是出于其他原因。上诉人的失实陈述主要是出于无知而不是出于性情。她试图用第二次婚姻纠正这种情况并没有帮助。

并且,法官在去年7月中旬的判决认为,林女士和她的孩子都是已经洗礼的基督徒,这也是一个考虑因素。

最后,法官同意林女士的上诉,林女士和女儿终于可以继续留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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