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银行贷款
在合同签订后,买方要抓紧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最主要的就是获得银行贷款,其实,如果不是新移民,这个程序只要在签订合同前落实就行了。
3、验屋
通常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会约定自己有权自付费用对房屋进行核验。也就是说,如果经过核验,买方对房屋状况不满意,也属于合同约定的条件不能解除的情况。在加拿大验房师是个专门的职业,请验房师验房的费用大概几百元不等,时间需要大约3-5个小时左右。
4、去市政府核验产权
去市政厅核验房屋产权是否存在问题,问问是否存在纠纷,案件发生等事情。其实在购房条件里有一条Title search 就是确定房子产权问题的,你的经纪及律师都会帮你细细查看的。
5、解除条件和支付定金
上面2、3、4件事儿都办妥了,7天也就差不多到了,这时如果确实已经下定决心买这房子了,就需要解除条件了。解除条件的方式就是买方中介准备一份contract purchase and sale addendum,在上面写明之前的条件都已经满足,可以解除。
之后24小时内,买方需要用银行本票向双方认可的监管人账户支付定金,监管人将按相关法例和合同约定在适当的时候支付该款项。如果交易无法达成,定金可能需交由法庭判定归属。
6、保险
在合同约定的交易完成日之前,买方需联系保险公司为所购房屋购买保险。保险合同条款相当复杂,在此不一一说明了。保险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损毁、第三者责任等,地震险是要单独购买的。具体需要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和保险经纪沟通后购买。
7、委托律师和交易
房屋买卖交易必须由卖方律师和买方律师共同配合完成,买方律师收费在800-1500元之间不等,买方律师还需代收买方支付的定金之外的首付款。
交易日当天是双方律师到产权局办理交割以及房款支付,买卖双方都不需要到现场。
8、接收房屋
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买方应按时前往新房接收房屋,通常这时房屋已经清洁干净,卖方的东西已经搬走,卖方经纪负责交钥匙,房屋设备使用最好也请卖方经纪演示一遍,还有就是房屋内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最好能清点一遍。
9、房屋产权证明
温哥华房屋没有像中国那样正式的房产证,在交易日后一到两个月内会收到一份书面文件,就是产权证明(the state of title certificate)的复印件。
10、 水、电、天然气过户
根据合同,卖方支付跟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至交房日,之后均由买方承担,这些费用就包括水、电、天然气的费用,所以实际上卖方在搬走之前,已经办理了水、电、天然气的关户,买方接收房屋后,需要重新与电力公司和天然气公司联系开户,开户时可能还需支付一笔押金。水和排污是市政供应的,不需要办理开户,到时自动会有账单寄到房子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