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18年 入籍加拿大 虽够65岁竟无养老金
2016-09-20 08:39:47
来源:约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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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加拿大是福利社会,很多移民都会误会,认为“福利社会人人都有养老金”,在他们看来,移民到了加拿大,未来的养老问题,主要应该通过社会福利去解决。

实际情况是有很大差异的。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恐怕是西方数一数二复杂的养老制度了。这个“最复杂的养老体系”中,有老年金(OAS)、养老金(CPP)、养老储蓄基金(RRSP)三大部分,除此之外,还有配偶补贴、私人养老储蓄等一些补充部分等。

这其中完全由政府负担的仅是很少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并非如国人所理解的 “政府福利养老人”,而主要仍是“自己养自己”。政府负担的部分是老年金,所有资金来源都出自联邦政府税款。但这部分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按照规定,只有 在加拿大定居满10年,年满65岁后才有资格领取老年金;定居满40年,才有资格领取全额老年金。

一对印度裔夫妻移民至加拿大之后,把孩子留在加拿大就学,而自己却是在非洲的利比亚长期生活和工作。当这对夫妻终于退休之后,跑回加拿大申领加拿大的退休金,但却被主管机构拒绝。夫妻俩不甘心,向加拿大社会保障委员会普通庭求援,被驳回之后又上诉,但上诉庭也认为,「拥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并不意味着此人就符合申请养老金的加拿大居民的要求,」,再次驳回上诉。

这对分别出生于1944年和1946年的印度裔夫妻,大部分生活和工作的时间都是在非洲的利比亚。1993年6月,这对夫妻带着他们的3个孩子登陆加拿大。他们把孩子安顿好之后,自己又返回利比亚继续工作和生活,但也不时地在利比亚和加拿大之间往来,直至2009年12月,夫妻俩退休之后才彻底在加拿大定居。

夫妻俩不死心,又向加拿大社会保障委员会普通庭提出上诉。他们声称,虽然自己经常往来于加拿大和利比亚之间,但与加拿大还是关系紧密;而且他们从1993年开始就一直有向加拿大税务局报税,而且每次离开加拿大,离境时间都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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