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18年并入籍加拿大,退休竟然没有老人金,原因是。。。
2016-09-20 13: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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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超级生活编辑组综合报道)加拿大是一个福利国家,国民退休以后每月会领到一定金额的老人金,但是,有一对1993年移民加拿大的夫妇,并且已经入籍加拿大,但他们65岁退休后,两度申请安省老人金都被拒绝,原因何在?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这对印度裔夫妇分别于1944年及1946年出生,长期在非洲利比亚工作,1993年6月,带随3名子女举家移民加拿大,但这对夫妇把小孩安顿在加拿大,自己就回去利比亚工作,长期加拿大与利比亚两边走,也就是俗称的“太空人”。

直至2009年12月退休后,这对夫妻才正式来到加拿大定居,到2011年,夫妇满65岁便申领加拿大老人金,但却被拒绝。为什么呢?

原来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分老人金(OAS)、养老金(CPP)、养老储蓄基金(RRSP)三大部分。

根据加拿大的移民法,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年龄在65岁或以上,在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则可以获得部分OAS老人金,其计算方法是根据你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期计算。

1、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40年以上的,可得到全额老人金。

2、少于40年,则按照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数来计算,每住满一年,可领取全部金额的1/40。

裁判官拒绝这对夫妇老人金的理由是他们在加拿大居留的时间太短。从1993年6月至2011年4月间的18年中,虽然一直有向加拿大税局报税,但80%时间不在加拿大,几乎不算是加拿大居民。

裁判官发现,在这18年期间,这对夫妇总共在加拿大只居住3年,即便丈夫仍保持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妻子更加已经加入加拿大国籍,但移民部对居住的要求和社会保险部门的要求有异,拥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并不意味着此人就符合申请老人金的加拿大居民的要求,所以两度拒绝这对夫妇申请老人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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