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津贴
婴儿的亲生父母或领养父母可领取高达35个星期的育儿津贴,使其能留在家中照顾初生婴儿或被领养的儿童。这津贴可由母亲或父亲一人领取或父母两人共同分享这津贴金。只要一方已接受两个星期的等候期,另一方就不用履行这条件。假若母亲已在领取怀孕津贴金时经过两个星期的等候期的话,在领取育儿津贴时也不用履行两个星期的等候期。
育儿津贴最早可从婴儿出生日或领养儿童回家后当天起领取,这35个星期的津贴金是不可以超越他们出生后或回家后的52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