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在1961年,加拿大家庭平均用三分之一的收入纳税,用于住房和食物的开支超过收入的一半。现在,人们要用将近一半的收入来交税,而三分之一收入用在生活必需开支上。换言之,加拿大人赚的钱,交给政府的部分,比自己吃住用的还要多。
菲沙学会的报告指,本国家庭2015年平均交税高达34,154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收入税10,616元,其次是工资税和医疗税7,160元,购物时支付的销售税和货劳税为4,973元,物业税或地税为3,832元。
其它类别的税种包括盈利、酒类或烟草、燃油、自然资源以及进口关税,总共是7,573元。
报告称,2015年所有看得见和隐性的税收占到平均家庭收入的42.4%,平均收入为80,593元。
相比之下,加拿大家庭去年衣、食、住、行的平均花费是30,293元,占收入的37.6%。
报告给加拿大人留下了这样一个疑问:到底是政府为我们工作?还是我们在为政府工作?回答显然更倾向于后者。
1961年至2015年家庭各项日常开支增长
食物:645%
服装:746%
住房:1425%
税款:1939%
家庭收入中交税的比例
1961年:33.5%
2015年: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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