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立法禁止雇主分享侍者小费
2015-12-08 09:18:19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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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議會7日三讀通過禁止雇主分享雇員小費的法律。(Getty Images)
安省议会7日三读通过禁止雇主分享雇员小费的法律。(Getty Images)

安省立法禁止雇主分享餐馆和酒吧侍者等服务行业雇员的小费,“保护雇员小费法案”(The Protecting Employees’Tips Act)7日已在安省议会通过三读。在这项新法律之下,扣留雇员小费为非法行为。

只有在一种情形下雇主可以暂时持有雇员的小费,那就是雇员们有共享小费协议,雇主这时才能短暂持有和将雇员的小费集中在一起,以便稍后由所有雇员分享。

这项法案最早由新民主党籍省议员普鲁提交,也是安省历史上最简短的议案,只有一行字:雇主不可以分享雇员的小费或者服务费。

依照惯例,酒吧或餐馆侍者通常要拿出相当于销售额4%的钱与厨房雇员分享,很多酒吧或餐馆东主也参与分享这些钱。这也就是说,一位侍者每做1000元生意,便要上缴40元,而不管他们是否收到小费。而且顾客大多没有意识到,他们付给侍者的小费,有相当一部分流到老板口袋中去了。

普鲁指出说,管理层与侍者分享小费,此事对侍者不公,再说管理层从不为小费收入缴纳所得税,这种做法在纽约州属非法,在安省也应该被界定为非法。

当普鲁最初以个人身分向省议会提交这项法案时,遭到安省自由党政府反对。时任劳工厅长杰芙瑞曾称,只要雇主在雇请员工时,向其明白说明分享小费的事宜,这么做也可以,如果优秀的侍者不想与雇主分享小费,总是可以另觅高就。但继任的劳工厅长纳启说,他在餐馆进餐后留下的小费,是留给侍者的,不是给管理人员,因此他赞同安省应该就此立法。

可是,这项法案尚未走完在省议会的立法程序,普鲁便在2014年省选中败北。所幸击败普鲁的自由党籍省议员波茨接过普鲁的旗帜,继续向省议会提交禁止雇主分享雇员小费的法案。

尽管“保护雇员小费法案”最终获省议会一致通过,但新民主党依然指责波茨的版本道,当客人用信用卡付帐时,未禁止雇主从雇员收到的小费中扣除信用卡服务费(通常为2.5%),从而冲淡了普鲁为保护服务行业雇员作出的努力。

也和人合作经营餐馆的波茨辩解说,对雇员来说,这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小钱:“如果要从一笔10元的小费中扣除2.5%的信用卡服务费,不就是25分吗?这么点钱对一名雇员而言,不是很多钱,但对一家大餐馆的雇主而言,一年下来,那是很大笔钱。现在餐馆业竞争激烈,边际利润非常微薄,我们现在给予他们收回点成本的机会。”

“保护雇员小费法案”还规定,如果是小型餐厅、酒吧,老板也在“深入参与”(substantial degree)第一线服务,譬如为客人点餐、送菜和端酒水,他们也有资格参与分享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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