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基金会10月6日公布了一年一度的“多伦多生活质量”(Toronto Vital Signs)报告,该报告研究了多种因素,包括收入悬殊,安全和教育。报告发现加拿大收入最高的1%富人群的年收入中位数近30万加元,其中以多伦多富人的收入最高,其中位数超过32万加元。
该项报告是以2012年的收入数据,针对全加拿大各城市进行贫富悬殊差异进行比较,结果发现,在全国范围,1%的收入最高人群占全加拿大收入的10.3%。
而加拿大6大城市中,以卡尔加里的贫富差距最大,卡尔加里收入最高的1%人群,约占该区总收入的25.1%,而多伦多约占17.4%,温哥华12.3%,蒙特利尔10.4%,里贾纳8.1%,哈利法克斯7.3%。
报告还专门分析了收入最高1%人群的年收入中位数,发现全加拿大收入最高1%这个富人群体的收入中位数为29万9000元。
看看加拿大6大城市的富人收入中位数:
而多伦多的有钱人收入最高,其中位数高达32万2200加元
卡尔加里:30万9500元
温哥华:30万2400元
蒙特利尔:30万1500元
哈利法克斯:29万2800元
里贾纳: 29万5900元
该报告还引述今年四月份的一份研究报告的数据,一个有孩子两夫妇家庭,双方必须都同时拥有全职工作,并且时薪不低于18.52加元才能达到多伦多最基本的生活要求。而加拿大统计局的定义,全职工作(full time)指每星期工作30小时以上。如果按每年52星期计算,时薪18.52小时相当年薪2.9万加元。
而安省10月1日实施的最低时薪是11.25加元,离18.52加元有一定距离。
该报告还称,贫穷现象有集中发展趋势,自1980年至2010年间,多伦多市各区收入的差异已高达96%。其中工作贫穷(Working poverty)人士以分布在士嘉堡和北约克地区为最多,而在Bloor-Danforth以南地区,贫穷则有下降的现象。
工作贫穷,又称在职贫穷、穷忙族、薪贫族、勤劳贫困阶级、工作贫困阶级,收入低于贫困线的一个术语,是指拥有固定工作但相对贫穷(例如收入低于特定贫穷线)的人士。有别于失业者,他们虽然有得到工资,但工资的金额不足以维持一个合理的生活品质。
此外,工作贫穷人士在华人聚居的地方增幅很大,其中万锦市有26%的增长,烈治文山则有21%的增长。
该报告称,将近一半的多伦多居民生活在“低收入”的社区,21%的人生活在高收入地区,30%居住在中等收入地区。
高、中、低收入人群德定义是根据加拿大统计局2013年的收入报告,低收入家庭的中位数是1万4930加元,中产阶段的家庭收入中位数为7万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