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官员与媒体之战:陈国治 vs《环球邮报》
2015-06-23 16:16:03
来源:RCI作者: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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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媒体是否诽谤?陈国治 vs《环球邮报》

安大略省公民、移民及国际贸易部长陈国治星期一发表声明,要求《环球邮报》撤下上周关于他被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SIS)怀疑的调查报道,并在相同版面发表道歉声明,否则他将为维护自己的声誉采取法律行动。《环球邮报》已经表示不会接受陈国治的要求。

陈国治在声明中说,《环球邮报》尽管声称进行了十个月的调查,但是登出的文章并没有披露新的事实,只是在翻炒五年前CSIS对他的“荒唐指控”而已。这些指控没有根据,《环球邮报》的报道对他和他的家人造成了严重伤害。

《环球邮报》总编:会坚持报道

《环球邮报》总编大卫.沃姆斯利(David Walmsley)反驳说:“说《环球邮报》的文章没有任何新东西是不符合事实的。”他说,报道中写了过去从未披露过的重要信息,例如CSIS派官员拜访安大略省政府,表达对陈国治的担忧。

调查报道的作者奥夫曼(Craig Offman)在星期二出版的《环球邮报》上简略的介绍了他此前写过的内容和事件的发展:

安全部门从来没有对陈国治进行过间谍活动调查,他也不是CSIS的正式调查的目标。
除了CSIS对“外国影响”的担忧外,报道还写到陈国治曾经为多伦多教育局和孔子学院签订办学协议出力,以及他聘用过两名过去曾引起争议的助手。其中一人是中国专业人士协会前理事黄政,他曾为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举办告别晚宴,并在胡锦涛到访多伦多时组织支持者隔开示威人群。另一人为《星岛日报》前执行总编陈成仪,该报加东版把一篇《多伦多星报》的文章题目改为“西方籍西藏问题攻击中国,激发海外华人爱国精神”(原标题为“Chinese-Canadians Conflicted on Tibet)。此事曝光后陈被解职。
陈国治一事显示出安大略省政府和加拿大安全情报部门在外国影响问题上的巨大分歧。
报道发表以来,为陈国治辩护的人除了安大略省长韦恩以外,还包括穆雷(Glen Murray)和邓肯(Dwight Duncan)等省内阁新老成员。中国大使馆上星期四也在加东版《明报》上表示声援。
陈国治威胁起诉。
法院如何判断媒体是否诽谤?一起涉及《多伦多星报》的旧案

2001年6月,《多伦多星报》刊登了一篇关于安省企业家格兰特(Peter Grant)扩建高尔夫球场的报道。记者希勒(Bill Schiller)采访了一些住在附近的居民。他们反对扩建球场,同时认为格兰特会利用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尤其是他和前省长哈里斯的私交,让这项计划获得批准。

希勒在文章发表前试图查核邻居们的看法是否属实,包括向格兰特求证。格兰特拒绝发表评论。报道见报后,格兰特对星报所属的Torstar集团提出诽谤罪控告,认为报道对他进行了不实指控,损害了他的名誉,要求150万加元的赔偿。

这场官司历时数年,层层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2009年12月,最高法院下达判决。九名大法官全票通过的判决书说,如果记者报道的事件涉及公共利益,如果记者以严谨负责的方式核实信息,那么即使文章发表后无法为每一个细节提供证据,也不能被视为诽谤。 “在公共事务上,畅所欲言的辩论应该受到鼓励,而不应该被‘对个人声誉的过分小心’所阻碍。” “要求报道具有法庭判决水平的可靠性”会阻碍发现真相所必须的讨论。

这项判决为调查记者提供了一个法律盾牌。但是要使用它,必须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是报道的事件确实涉及公众利益,二是记者确实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核实信息的准确性。是否满足第二个条件由陪审团裁定,最高法院列出了信息来源是否可靠,记者是否寻求当事人的说法并加以准确报道等八项标准。

当时《环球邮报》评论说,这项判决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将会大大促进加拿大的言论自由、信息公开和负责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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