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网上欺凌自杀 青年仅被判守行为1年
2015-01-16 09:22:05
来源:加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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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塔耶帕森斯的父亲坎宁(Glen Canning),周四听取对被告的裁定后离开哈利法克斯的法庭。(加新社)

斯高沙省少女雷塔耶帕森斯(Rehtaeh Parsons)疑受欺凌自杀案,一名被告于周二因传播儿童色情图片罪名,被判1年守行为。该名年轻男子涉传播他与受害者发生性行为的露骨照片,他周四在法庭上向受害者家人道歉,但称自己并非一名欺凌者。

向受害者家人道歉

该名现年20岁的男子已于去年11月认罪。本案发生于2011年,他当时16岁,因而其身分受《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保护,不得公开。

男子对法庭说,他将照片通过短讯发给另外两名女孩,当他得知,该照片被传给同间学校的很多学生后,他向帕森斯道歉。「我意识到犯下大错。一旦照片发出,无法控制谁继续传递及接收。」他说,他不知道,一旦照片在学生间传播,雷塔耶帕森斯蒙受到长期骚扰。

受害者在2013年,她17岁时企图自杀,数日后被移去生命支持系统死亡。本案引起全国关注。受害者家人指出,网上欺凌令女儿难以忍受痛苦,促使她自杀。

最初,警方调查本案是否涉及性侵犯,但向该省公共检控服务部门(Public Prosecution Service)谘询后,认定没有提出这类指控的根据。

不过女孩死亡一周后,警方称因获得新信息,重新开始调查本案。

本案中另一名20岁被告,承认制作儿童色情图片的控罪,于去年11月有条件获释。法官莱尼翰(Gregory Lenehan)周四说,2011年11月,雷塔耶帕森斯与另外两名少年在家庭派对上饮酒,当女孩向窗户外呕吐时,一名男孩拍下另一男孩与该女孩做爱的照片。

法官说,少女并不知道有人拍照,也未同意分享照片。法官指,分享「不雅色情」照的动机,可能是对性行为的炫耀,或羞辱受害人,或两者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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