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租被房东驱离7次 多伦多恶房客判诈欺
2015-01-15 08:42:10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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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50多岁的“恶房客”多伦多女子威莉丝(Nina Willis),过去十年多次租屋后拒缴房租并遭强制驱离,安省法官拉卡维拉(Alphonse Lacavera)判定威莉丝诈欺罪名成立。

拉卡维拉指出:“被告蓄意以伪造资料欺骗房东,损及屋主利益。”经过审讯,拉卡维拉判决威莉丝两项5000元以下欺诈罪名、两项5000元以下行骗罪名成立。依据法律规定,5000元以下欺诈罪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恶性重大的租屋房客威莉丝,遭控多项诈欺、行骗罪名成立,将面临重刑。(网络图片)

威莉丝过去的纪录不佳,她选择租住小单元和较老的住处,以伪造的个人资料骗取屋主信任,入住之后就开始抵赖房租或者仅支付少部份房租。一旦房东试图驱赶,她就向“房东和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投诉,指控房东出租房屋维护不当。

自2005年以来,威利丝前后七次被租务法庭勒令搬出所租住的房屋,但她借由投诉、上诉等过程拖延执行安省租务法庭发出的搬迁令。在过程中,她甚至还投诉房东骚扰和歧视。

安省市镇事务暨房屋厅去年12月对威莉丝提出多项控罪。安省市镇事务暨房屋厅发言人说,威莉丝被控两项阻止房东进入她住处罪和一项未经房东同意擅自换锁罪。另外,安省市镇事务暨房屋厅的下属部门,也对威莉丝控以涉及针对瓦卡利和其他房东的诈欺罪,房东控告威莉丝签发假支票和伪造工作证明。

助理检控官鲍尔(Craig Power)表示,被告说谎成性且经验老道,并试图拖延刑事审判。但被告出庭时否认欺诈,辩称自己均按时支付房租,但诸多证据显示被告所言并非实情。

威莉丝的数名前房东表示,在申请租房时,她显得彬彬有礼及有责任感。搬进来后很快停止缴租。在租务法庭上,她惯用手法是投诉房东骚扰、歧视。在租务庭发出搬迁令后她会提出上诉,令搬迁令在上诉期间无法执行。她收到七次搬迁令均上诉,七次最终都被驳回。

鲍威尔表示,被靠恶性重大,将请求法官从重量刑,预定宣判时间为3月1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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