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居家看护类移民条件放宽 半年内核准
2014-11-01 11:35:27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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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31日在多伦多宣布,从明年开始,居家看护类外来劳工(Live in Caregiver)将无须与雇主居住在一起,另新增两项快捷通道,将准许此类劳工在递交申请的六个月内获得永久居民身分。

亚历山大表示,两个快捷通道分别针对儿童护理者(Child Care Provider),以及长者和严重病患的护理人员,其中后者可以是居家看护,或者在健康中心照顾重病患长者,这项政策可帮助该类劳工拥有更多的就业选择性,也将有效缓解此类移民未来面临的短缺问题。亚历山大表示,目前居家看护类移民共有积累案6万个,在两项快捷通道下,预计在2015年就能解决掉3万个永久居民的申请案。

亚历山大表示,两个快捷通道每个每年限额2750个,全年共批准5500个名额,当中不包括申请人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父母等。

亚历山大(左三)在菲律宾裔的民众陪同下,宣布下月起放宽看护类劳工的限制。

据悉,2011年至2013年期间,联邦政府每年平均接纳4500个居家看护类移民申请,期间也对看护类劳工放宽限制,比如从申请永久居民开始,原来的工作签证就变成无条件工作签证;将此类劳工完成工作所需的时间,从原来的三年增加到四年;为劳工争取到更完善的雇主合约,尤其强调在紧急情况发生时,雇主应尽的职责,以及劳工一旦被雇主虐待后的紧急对应手段等。

亚历山大表示,曾有居家看护类劳工投诉遭雇主的不当对待,以及“被雇用后必须与雇主共同居住”的规定,让劳工感觉像是生活在奴隶时代,为此联邦政府尽快的将项目漏洞作出对应改善,并提高移民申请审理时间,让更多为加拿大作出贡献的人,尽快与家人团聚。

在旧的政策政策下,海外居家护理劳工只有在加拿大完成两年的工作后,才有资格申请永久居民,但因申请案过多,通常在三年之后才能获得申请结果。此外,护理人员在海外的配偶和家属,要在护理者获得永久居民之后才能申请他们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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