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三聆讯医助自杀上诉案,原诉人代表律师周二说,病人诉诸法律,争取了结生命的权利,政客要听他们的诉求。
总理哈珀说过,他不想重开辩论,探讨安乐死问题。最高法院同意研讯该案,那等于说,医助自杀问题再次提到全国议事日程。
最高法院要研讯,禁止人们协助他人自杀,是否违反宪法。
这是最高法院第二次研讯同类案件,早在1993年,女子罗德里格兹(Sue Rodriguez)争取医助自杀权利,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裁定,现存法律违反宪法,但违章有理,因为它与基本司法原则一致。
如果最高法院这次裁定这类法律违宪,它可给国会时间修订法规,如果不在限期前修法,就没有新法取代旧法。这与加拿大娼妓法的情况类似,最高法院去年裁定娼妓法违反宪法。
新娼妓法《C-36号法案》(Bill C-36)目前在参议院审议阶段。许多倡权者认为新法不会通过宪法检验。
医助自杀案的倡导组织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周二承认,医助自杀上诉案的情况可能与娼妓法一样。
两个卑诗省家庭提出上诉案,它们的女户主确诊退化疾病,要求医助自杀。2011年,两个家庭挑战现存法律。两名妇女都已过世,泰勒(Gloria Taylor)最终因感染死亡,卡特(Kay Carter)前往瑞士,寻求医助自杀。
原诉人辩称,这宗案件与1993年的不一样,因为当年提到的基本司法原则已有变化。
一些国家现在允许医助自杀,民意调查显示,随人口老化,更多加拿大人赞成有权选择医助自杀。
加拿大最高法院就罗德里格兹案裁决后,20年来众议院提出过9项私人议案,寻求某种医助自杀方式合法化,但无一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