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柏文当商厦征物业税 住户跟着受累
2014-10-09 08:33:19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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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在多伦多﹐出租的公寓大厦被市府视为商用楼宇,居住其中的租户在缴纳地税时,也要按商用物业的高标准缴纳,比起同等面积的单家庭住所所要缴纳的物业税税额高出2.2倍。而受此影响的租客中,有许多是低收入者。

大都会租客联盟主席布鲁摩多(John Plumadore)表示,与共管公寓住户和市府提供的廉租屋不同,他和许多低收入人群所居住的公寓大厦,业权属于获利的第三方,按照市府规定,租户所交的租金中要包含地税,而且是按商用物业的标准来交。

“我所住的大厦一共有954个单位,业主每年要交的地税高达200万元。以我自己的例子来说,和同样的自有物业的单个家庭相比,我每个月要多交85元的租金,一年就要多出1000多元。”

布鲁摩多表示,他的邻居中有许多是低收入家庭、单亲家庭、新移民、学生和耆老,1000多元对许多家庭可能不是大问题,但对上述人家来说,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租客联盟的新闻发言人丹特(Geordie Dent)解释称,前面所指的单个家庭住户,是指没有将房子分租出去的家庭。

丹特表示﹕“我知道有不少住户为了补贴家计,就将房子分租出去。但这个分租行动,并没有上报市政府,因此也就不会被重新定性为商业物业了。”

为帮助低收入家庭减少上述负担,租客联盟希望大家通过游说当地的市议员和征集签名写请愿信的方式,向多伦多市府呼吁,将征税标准降到普通住户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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