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多伦多市政府附例,在路边消防龙头3米范围内泊车,便触犯法例。有司机质疑,市府并未在路边竖立警告牌,但多市有很多泊车附例都毋须竖牌警告驾驶者,司机一旦违例,一样要吃告票。在消防龙头3米范围泊车只是其一,尚有其他泊车陷阱。
停车距路学逾30厘米违例
根据多伦多市府官方网页显示,以下情况均属违例,但就未有标明罚款金额:
* 停车辆距离路学超过30厘米;
* 泊车时将左边轮胎靠向路学;
* 停泊车辆阻塞车道或小巷;
* 将出售车辆停泊在街上;
* 在十字路口停车;
* 在行人过路区(crosswalk)的9米范围内停车;
* 在桥面或路面分界线上停车;
* 将车停泊在十字路口的9米范围内;
* 多伦多市附例亦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汽车不能在路边停泊超过3小时(有准许证除外)。
安省运输厅的驾驶手册,亦提醒驾驶者很多市府交通附例,都不会竖立警告牌,并提议驾驶者紧记一些基本守则,包括:
火车平交道15米范围禁停车
* 若要将车停泊在一个山坡或弯道时,必须确保视野有至少125米;
* 不要将车停泊在正对外开放的公众会堂* 酒店或影院门口的6米范围内;
* 不要将停泊在火车平交道的15米范围内;
* 将车停泊在路边时,司机或乘客打开车门时,要确保不会阻碍单车骑士通过。市民不妨保持良好习惯,(司机位一边)以右手开车门,这样会强逼保司机同时回头向后望,确保见到是否有人或单车在车边经过;
* 如将车泊好后下车,旁边又是有汽车行驶的车道,司机或乘客下车时,应将开车门的时间缩短至最低。
有时司机将车泊好后,预备到收费咪表付款,那时才发现咪表失灵,便满心欢喜,以为可以省下泊车费。但根据多伦多市附例,车主或司机有责任将汽车停泊在能正常运作的咪表。至于卖票机(pay & display disensers)失灵,车主或司机亦应在同一条街或对面马路的售票机买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