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巍母亲无法接受改过失杀人仅判7年的判决
2014-07-01 08:52:34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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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我们的女儿赵巍12年前被人杀害,若健在也31岁了,12年寻求正义之路极为漫长艰苦,一中院的判决让我们感到法律的公正,能充分相信我们的司法是廉洁的。

然而高院的判决让我们无法接受,一个加拿大发出一级拘捕令的人,在中国在没有提供新的证据的情况下由无期改判有期徒刑七年,一个强奸犯还能判十年呢,何况这是个杀人犯,这让我们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

中国女留学生赵巍在2002年被杀害的案件,原本被判故意杀人罪成立的赵巍男友李佳明(前称李昂)上诉成功,罪名改为过失致人死亡,刑期则由无期徒刑减为7年徒刑,2016年春天便可出狱。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于中国时间30日对赵巍案宣布上诉判决,法官认为被告李佳明故意杀人罪名证据不足,因此将其罪名“降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将之前的无期徒刑推翻,减为有期徒刑7年,意即李佳明在2016年6月27日便可刑满出狱。

赵巍父母对此结果难以接受,但未来可能已经没有进一步上诉的空间。

赵巍在2002年在BC省高贵林一处语言学校就读时与李佳明同居本拿比,而李佳明在当年10月9日报警表示赵巍在前往零售店买东西后失踪。警方在11天后在Mission地区Stave湖一带寻货死者的尸身。

警方表示,死者死于窒息,而颈部带有伤痕,尸身被丢弃在一处皮箱内。

李佳明在警方展开通缉后逃回中国,并在2004年遭中国警方询问。中国与加拿大没有嫌犯交换协议,因此李佳明被加方的杀人罪名(2003年成立)审判动向成立后,并不能引渡回加拿大受审。

 

李军军(前起)、杨宝英和赵子生看着赵巍的画像沉思。(资料照片)

赵巍母亲说我们不会坐等,让他们任意践踏中国的法律,还会继续我们的漫长而艰苦寻求正义之路。感谢关议员、范和富先生、姚永安先生,同时也感谢一同陪我们走过这12年的媒体朋友,以及关心和帮助我们的朋友,希望您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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