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纽约当二房东 见识现实中的种族歧视
2014-04-16 09:07:44
来源:东方早报
分享到微信
1、电脑浏览:打开微信,点击【发现】(Discover),【扫一扫】(Scan QR Code)下面的二维码,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2、手机浏览器:保存二维码图到本地,再打开微信的扫一扫,点击右上角【相册】,导入已保存的二维码即可。3、手机微信:长按二维码图即可识别
我在纽约当二房东-纽约自由女神像

眼见住别墅这一多年的梦想,就要成为现实,即使是临时性的,我心里也充满着期盼。2006月8月15日,我们一家三口如期抵达纽约,住进事先租好的房子。这是一套别墅住宅,地面二层,地下一层。他们家住二楼,我家租住在一楼,三口人住了两间,还空着一个房间,另有楼梯通往地下室。

我们全家很满意,住别墅就是不一样的感觉!可是到了第二天,这种感觉就消失了。我到纽约大学去办理报到手续,从我家到地铁6号佩蓝湾公园站(Pelham Bay Park),从6号线阿斯特-库柏学院站下车到纽约大学,都是步行差不多5分钟。这两个“5分钟”确实和租房广告上描述的非常吻合。殊不知,从上车到下车期间要停靠34个地铁站,一个单程要花一个半小时,来回就得3个小时。天啦,我们上了虚假广告的当吗?难道纽约也有“大忽悠”?我这么细心的人怎么就让人给忽悠了呢?我心里甭提多难受,鼻子几乎都气歪了。但是,租房合同已经签了,而且是朋友帮忙签下的房子,如果退房,我们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要考虑退房后能否马上租到房子,如果不能及时租到房子,那么我们岂不是要睡到大街上?考虑再三,我还是决定住下。

房东是一位来自中国广东的移民,上个世纪80年代来美国攻读医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就在曼哈顿一家医院从事研究工作,小有成就,但他苦于“工作无论如何出色也只能晋升到单位中层”的残酷现实,所以干脆取出多年的积蓄,抢在2002年美国房地产价开始飚升前购置了四套别墅和一套公寓房,从而拓展了第二职业:房屋中介兼房屋维修工。他把房子分成若干个单元出租,周末就忙于收房租、做广告以及修理房子、修理草坪等活计。

东194街离海边不远。周末,我们就到佩蓝湾公园进行亲子活动,在海边捡贝壳、捉蛏子,好不惬意!这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我那颗因租房失误造成的愤懑之心逐渐恢复了平静。可是,好景不长,麻烦事又来了。约莫有一个月以后的一天,房东来收水、电、气等费用。我们感到很诧异,朋友告诉我们说房租包括水、电、气费用,但是房东否认。他一本正经地说,“纽约的房租可以包水、电、气和暖等费用,也有不包的,但这些都要写在租房合同里。你拿出合同看看有没有?”我们真是有口难辩,也不好意思去找朋友来对质了,这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没处说”。250美元权当交学费吧!

不知是房东良心使然,还是心里内疚,收了水电气费几天后,他建议我们把空余房子租出去,挣点补贴。这确实是一个好主意!但他有一个要求:房子最好租给白人或华人,并讲述他以前曾因出租房子遭到白人邻居臭鸡蛋袭击家门的经历。“这不是种族歧视吗?这怎么行呢?”我不免在心里嘀咕,自从1863年1月1日林肯总统颁布废除黑人奴隶制的法令以后,美国就反对种族歧视。房东看出我有点迷惑不解的样子,便波澜不惊地告诉我,美国公开是不承认种族歧视的,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仍然存在种族歧视。他说出租房广告中不能有种族歧视的信息,但是实际操作中可以“委婉”处理。我哪里知道如何才能“委婉”呢?万一没“委婉”戴了“种族主义者”的帽子回国,那该怎么做人啊?我们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房东不愧是位行家里手,当天晚上就在网上发布了租房信息,月租金380美元。

我们很幸运!一位名叫凯瑟琳的白人老太太第二天就找上门来,说在我们家附近当保姆,为了工作方便要租房子。我们心里犹如一块石头落了地,这既符合房东的要求,也免除了我们的忧虑。凯瑟琳说她是短租,按月交费,月底结清,不必签订租房合同。我就这样在纽约当上了二房东!在纽约,像我这样的二房东不少。

每月收房租的感觉蛮好的,但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我们家房间虽多,但厨房只有一个,凯瑟琳来了之后,两家人烧饭时间就得错开。一次,我们烧好了午饭,但凯瑟琳在房间里,不知道我家饭烧好了,也许正在房间里等着烧饭呢。如果我们家吃饭了,老人家还在挨饿,那多不好意思啊!想到这里,我就去敲门提醒她可以烧饭了!不喊她不要紧,这一喊可不得了!她大发雷霆,好像天塌下来似的,说我们干涉她的自由生活,说她还能知道自己何时该烧饭,等等。天地良心,我们本来是好意,却换来了这样的结果,真是哭笑不得。我们再三解释此举是善意的,是友情提醒,不是想干扰她的生活,但她还是不依不饶的,直到我们说“Sorry”,才勉强平息下来。我们夫妻俩都是学英美语言的,自认为了解西方文化,可是现实还是给我们上了一课。

另外,当初出租房屋没有签合同也留下了隐患。凯瑟琳入住一个多月以后就说要退房,因为主人家给她提供了住房。她那个月已住了24天,应该交一个月的房租,但她坚持按入住天数来付费。这明显违背了她原来“按月交费”的承诺,但是,我们当初没签合同,拿她没辙啊,只能按天结算。没想到,她一周后又回来想继续租房。我们心里有点不情愿,但也还是决定租给她,因为了解美国人的现实生活也是我们访学的重要内容。事实上,她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人,性格热情、开朗,我们之间曾发生一些龃龉,但沟通之后,她都会冰释前嫌,而不是小肚鸡肠。另外,她的金钱观念强,第二次租房时只答应付200美元房租,比第一次少了一半,如果我少收她50美分房租,她都会表示感谢!

收藏
热点排行
热门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