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梓华2项杀婴罪成 续保释 庭外拥母哭
2014-04-11 08:49:59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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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华裔女子梁梓华(Sarah Jee-Wah Leung,音译)涉嫌两度产婴并弃婴案,陪审团经过6日5夜退庭商议,昨晚终一致裁定,被告两项杀婴罪(infanticide)罪名成立。被告与在场陪同的母亲于庭外相拥而哭,情绪激动。

被控两项二级谋杀罪名的梁梓华,被指分别在2009及2010年先后于家中诞下两名男婴,并将两婴以胶袋包裹后弃丢。案情指,被告将首名男婴的尸体弃置于住所外,并由被告的父亲首先发现尸体,而被告则向警方称,第2名男婴的尸体弃于垃圾箱中被运走,至今仍未寻获。

经过历时约7周的审讯,陪审团于上周六下午退庭商议,但连日来一直未有结果,法官在期间并曾两度开庭,由控辩双方回答陪审团提出的问题。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则是假如梁梓华并不知道婴儿是否仍然活?,她对婴儿所作的行为是否不合法。

 

身穿牛仔裤及黑色外套的梁梓华(左)听取判决后,由庭警护送离开法院。(郑绮霞摄)

经过一连6日的讨论,陪审团昨晚7时终有裁决。一直于庭外等候的被告与母亲及丈夫一同进入法庭,在开庭前被告已不时用纸巾擦眼泪,坐在旁听席的母亲亦一样双眼通红,其丈夫则表现冷静。

由6男6女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两项杀婴罪名成立。根据本国刑事法,杀婴罪的最高刑罚为5年监禁,较被告原本被控的二级谋杀罪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为轻。

被告闻判后轻轻吐了一口气,并不停低头擦眼泪。检控官坎宁安(Sandra Cunningham)向法官汉弗莱斯(Mary Humphries)表示,同意现时梁需要遵守的保释条件,因此法官亦让她不用即时收监,可继续保释。双方律师将会于下周一早上,就判刑聆讯订出日期。

退庭后,仍在犯人栏的梁梓华与代表律师福勒(Richard Fowler)拥抱及握手。而在庭外,梁母的情绪激动难忍泪水,并与律师交谈及拥抱。而梁的丈夫则站在旁边,未有走近梁梓华。

梁梓华昨日随后与母亲在庭警护送下离开法院,而梁的丈夫则先行独自离开。

辩方律师于结案陈辞中曾多次要求陪审团考虑控梁梓华杀婴罪名,并指陪审员应考虑被告当时的精神状况是因产婴而变得错乱。他并提出,被告的父亲对她管教严厉,令她十分害怕父亲,因而极力隐瞒怀孕﹑产子及已婚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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