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加拿大最高法院11日宣布,将审理警方是否有权搜索未以密码锁住的手机资讯。提出此上诉桉的人,是2009年因武装抢劫罪被捕的多伦多人菲朗(Kevin Fearon)。
2009年7月,多伦多一个跳蚤市场首饰遭抢劫,警方逮捕嫌犯菲朗后,从其手机中找到一支手枪与现金的图像,及一些关于珠宝首饰的文字短讯。
在高等法院判决菲朗武装抢劫等罪名成立后,他以警方侵犯其宪法权利,未取得搜查状便擅自搜索他手机内储存的图文为由,向安省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今年2月安省上诉法庭裁决,若被捕者的电话未以密码锁住,警察可以粗略搜索一下手机中储存的内容,不必向法庭申请搜查状。
安省上诉法院的裁决还引用了一宗谋杀桉判例,审理该桉的法官不採用来自个人电子设备的证据,因为其「具有迷你电脑的功能」,受到隐私权保护。
上诉法院的裁决书表示:「本桉未显示这支手机具有迷你电脑的功能,该手机也没有密码保护,其他人很容易看到裡面的图像和文字短讯。」
辩护律师罗比乔认为,上诉法院的裁决落后,手机已经与个人电脑无异。而加拿大最高法院未说明将审理菲朗上诉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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