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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法院27日判决,2008年发生大爆炸的多伦多日升丙烷公司(Sunrise Propane)及其两名负责人违反环境及劳工法罪名成立。
法院的判决书说,日升丙烷公司未向其雇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操作训练和工作环境,违法排放污染物质,在大爆炸发生后又未遵守安省政府发出的清理现场命令。
日升丙烷公司的辩护律师艾德勒表示,他和他的两名当事人均对法院可能导致数百万元赔偿的判决感到失望。
位于多伦多基尔街(Keele St)和威尔逊街(Wilson Ave)东北角的日升丙烷厂,2008年8月10日发生爆炸,导致该厂雇员塞尼遇难,多伦多消防员利克在灭火过程中也因心脏病发身亡。
安省消防办公室(Ontario Fire Marshal)的调查报告说,丙烷厂发生爆炸时,有人正进行非法的储气罐对储气罐接驳作业(tank-to- tank transfer),当时就有丙烷从输气管洩漏出来。
该调查报告指出,储气罐对储气罐接驳或者运气卡车对运气卡车(truck- to-truck)直接接驳,两者都很危险,在安省均属非法。在爆炸发生之前,日升丙烷公司就被警告过。
安省检察机构根据该调查报告,指控日升丙烷公司违反「安省劳工法」和「环境法」多项罪名。
此外,该爆炸桉的受害者去年也以集体诉讼方式索取赔偿,这一已获法院批准的集体诉讼桉的被告为日升丙烷厂、其供应商及技术标准暨安全局(Technical Standards and Safety 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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